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红色小舞台”宣传片创作拍摄服务的中标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红色小舞台”宣传片创作拍摄服务的中标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红色小舞台”宣传片创作拍摄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服务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选定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项目供应商。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该项目负责人及临时采购小组成员对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 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988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1、负责翠湖社区“红色小舞台”情景剧剧本创作、编排指导、组织排练、拍摄脚本的创作、宣传片的导演等。


2、负责拍摄场地的布置。


3、负责提供宣传片拍摄的一切应需器材、服装道具、剪辑成片等。


4、负责拍摄服务所需的化妆、摄像等一切后勤服务工作。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二、服务单位承诺:


1、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参与本项目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碧园路55号;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35*****150;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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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拍摄 宣传片 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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