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成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9日10:4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2月0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游栋明、乐智慧、林金清 | ||
总成交金额 | ¥70.77696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韦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2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韦楠 ****-******** |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的委托,就“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CZX*******/2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CZX*******/2C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四间商铺出租服务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2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韦楠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CZX*******/2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总成交金额:70.7769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流标 | 流标 | 0.000000 |
2 | 流标 | 流标 | 0.000000 |
3 | 王扬云 | / | 35.388360 |
4 | 王扬云 | / | 35.3886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3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的七折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各合同包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游栋明、乐智慧、林金清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商铺出租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响应人租赁该店铺仅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响应人须承诺所开展的项目为健康、合法的项目,不得用于从事各类违法经管及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面重新出租, 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成交人下一轮的投标资格。
合同履行日期: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年。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一、合同二:
因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投标人不足两家,故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予以流标。
合同包三:
成交标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第15间商铺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453月租金(元/平方米),9830.1月租金(元),353883.6三年总租金(元)
服务要求:响应人租赁该店铺仅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响应人须承诺所开展的项目为健康、合法的项目,不得用于从事各类违法经管及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面重新出租, 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成交人下一轮的投标资格。
合同包四:
成交标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琯尾街青年文化广场一楼第16间商铺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453月租金(元/平方米),9830.1月租金(元),353883.6三年总租金(元)
服务要求:响应人租赁该店铺仅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响应人须承诺所开展的项目为健康、合法的项目,不得用于从事各类违法经管及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面重新出租, 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成交人下一轮的投标资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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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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