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商品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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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00042 采购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成交编号 D********0757 成交日期 2019-12-09经采购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辽宁路街道办事处确认,青岛丰合景联物业有限公司成为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如下(金额 :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描述 | 采购方式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金额 | 成交单价 | 成交金额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基本情况:对辽宁路街道6个社区楼院、背街小巷、楼道、小广场等环卫公司保洁范围以外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清除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楼院生活垃圾桶内,保洁范围内垃圾桶位置摆放。楼院保洁、绿化带保洁、院内数字化件、非法小广告、绿化树及枯枝死树的清理。2.服务要求:2.1清扫、保洁、清除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楼院生活垃圾桶内,保洁范围内垃圾箱位置摆放。2.2楼院内乱堆乱放、混合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和清运,绿化带垃圾、数字化非法小广告、绿化树及枯枝死树的清理,楼院内雨水古力的清掏及重大事件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集成垃圾的清运。2.3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工作。2.4及时完成涉及卫生保洁市数字化城管、市长公开电话、市、区督办单清理工作,配合做好各级管理部门检查评比工作。2.5按成本价有偿提供社区楼院地面的维修、落水管的更换和雨污水井的维修。2.6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工作人员不得低于20人,管理人员、保洁工具及车辆均应配备完善。3.其他要求3.1工作责任: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生活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3.2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3.3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5:00,做到早上8: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3.4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扎堆聊天、干私活等。3.5人员、设备投入要求3.5.1要求:每个社区3-4名保洁人员;专业清理数字化、网格化件人员一名,保证应急处理到位。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投入人员,达到采购人规定清洁要求和标准。未达到,将扣罚一定比例承包经费。3.5.2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服务承包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人员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5.3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有保洁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3.6经双方同意,按区每季度检查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3.7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出现因所承包社区环境卫生负主要原因造成月检查连续3个月或累计5个月在全区排名倒数后6以及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8采购人根据《辽宁路街道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进行扣分扣款,扣分扣款标准不超过区政府对街道考核扣罚标准。3.9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每拖延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返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延期退款的,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10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项目规定行为的,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改正,成交供应商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本项目合同。合同解除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项。延期退款的,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二次竞价 | 1.0 | 800,000.00 | 800,000.00 | 799,000.00 | 799,000.00 | ||
合计金额 | 799,000.00 |
采购人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
单位地址 | 商河路37号 |
邮政编码 | 266012 |
联系人 | 王俊令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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