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分散)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LXX-CG-TP-*******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7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匠勋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6幢102-81室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 小写:155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操长征(组长)、徐杰、伏俊平(业主代表)
采购人名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8 6535 7327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祥生梧桐新语8栋2单元802室
项目负责人:杨凯
联系电话:138 1664 2779
收费标准: 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2019 年12月 10日至 2019年 12月 1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办公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祥生梧桐新
语8栋2单元802室 ,联系电话:138 1664 2779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北侧
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大楼2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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