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成交公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0日15:3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2月10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婧梅, 刘玉荣 | ||
总成交金额 | ¥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11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4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城根4号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11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1.27).pdf | ||
附件2 | *******B"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1.pdf |
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成交公告
受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委托,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SJKY191101-WRYJC(Z)
3.隶属品目:服务
4.隶属行业:环境保护监测
二、成交信息
1.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规格型号:(详见主要技术参数表)
数量: 对120个排污口全年监测一次
单价:240.00万元
服务要求: 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甘肃省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 | 240.00 |
无
3.本项目招标(或采购)公告日期:2019-11-28 10:52:32
4.成交日期:2019-12-10
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污染源测管协同现场监测,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1、项目内容: 完成列入《2019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120个排污口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及测管协同现场监测项目,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 2、指标参数: 2.1工作要求 2.1.1工作时限:对120个排污口全年监测一次,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1.2 总体要求:完成监测点位布设、要素监测、形成报告。 2.2 承担单位资质能力要求 2.2.1 历年承担过冶炼、制药、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 2.2.2必须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分析,面积1000m2以上,并包含独立的样品交接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提供实验室照片及面积证明材料)。 *2.2.3必须具有开展执法监测所需的采样、样品交接、分析测试设备:含采水设备、采气设备、样品保存箱、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蒸馏设施、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用于分析克百威、涕灭威)、可吸附有机卤素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烷基汞测定仪(提供照片)。 *2.2.4必须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5必须同时具有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体残留、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等9类监测资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2.2.6必须具备水和废水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总氮(T-N)、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总有机碳(TOC)和烷基汞、流量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 *2.2.7必须具备气和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汞、苯并[a]芘、苯系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 2.2.8必须具备土壤中pH 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汞、铬、镉、砷、铅、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石油烃、酚类化合物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和已出具过的报告)。 2.2.9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109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109项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 2.2.10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93项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三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多氯联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2,4,6-三氯酚、五氯酚、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七氯、2,4-滴、百克威、涕灭威、敌敌畏、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 2.3监测指标 2.3.1水泥厂: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流速、烟温、氧含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汞、苯并[a]芘、苯系物等)。 2.3.2污水处理厂: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流量及必要的特征污染物(如烷基汞、可吸附有机卤素、总有机碳等)。 2.3.3必要时增加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监测,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4其他要求 2.4.1此项工作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二次委托。 2.4.2所有出具的数据、报告必须经过三级审核。 2.4.3如发现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必须随测随报。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婧梅,刘玉荣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健
2.联系方式:183*****91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顾娜********40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城根4号4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康健183*****911
七、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八、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九、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或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世纪坤元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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