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装置低位热能回收防腐工程预中标结果
硫酸装置低位热能回收防腐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 硫酸装置低位热能回收项目防腐工程 | |||||
招 标 人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1年7月25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沛县防腐保温工程总公司 |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95.37 | |||
报价(人民币) | 687518.47元 | |||||
项目经理 | 朱广尚、刘杰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萍乡龙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78.31 | |||
报价(人民币) | 667080.00元 | |||||
项目经理 | 万家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72.71 | |||
报价(人民币) | 711800.00元 | |||||
项目经理 | 李红军 | |||||
公示期 | 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8日 | |||||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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