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10188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民政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武汉广普瑞科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0188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民政厅福康工程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30000
大写:玖拾叁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A032028-助残器具武汉广普瑞科贸有限公司助残器械详见投标文件容骏等1930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11月26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湖南省内11个深度贫困县及罗霄山6个片区
方式:筛查汇总,统一运送
4.付款
1、双方签订合同甲方预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每半年结算一次,按照该半年的实际结算金额的45%支付货款,余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满无争议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质保金,本合同的付款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11-2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1月26日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邓洪波委托代理人:陈亚萍
电 话:****-********电 话:180*****266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帐 号:****************3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立项 辅助器具 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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