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KGSG-ZB-********-Ⅱ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品目服务是否备案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否进口产品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海口市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用途: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金额(万元)9.1071

二、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海口路易通交通清障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万元)0
中标供应商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城西学院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处

三、中标基本概况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序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1

美兰和琼山大队标段: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

/

/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小时/辆

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四、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尹江院、解大章、窦东红、徐培军、袁海献、林云、林诗壮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5楼518房

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aj4o.pdf">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KGSG-ZB-********-Ⅱ)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KGSG-ZB-********-Ⅱ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

二、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先生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5楼51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女士****-********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09日

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

海口路易通交通清障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

海口市椰海大道城西学院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处

中标金额(中标单价)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小时/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尹江院、解大章、窦东红、徐培军、袁海献、林云、林诗壮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六、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1

美兰和琼山大队标段: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

/

/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小时/辆

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7.3代理费收费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91,071.00元。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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