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电子票据在线使用单位实施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宜昌市财政电子票据在线使用单位实施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采购人 | 宜昌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昌市财政电子票据在线使用 单位实施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70万元 | |
联系人 | 郑敬民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为宜昌市财政电子票据在线使用单位实施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要求的说明 |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综发【2019】8号)和《宜昌市财政局落实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加快财政电子票据推广运用,全面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保证我市票据系统和省财政厅票据系统保持一致。拟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的开发及实施服务厂商; 2、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全国近30个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在多个地方均已正式上线运行,和财政部系统也均已实现无缝对接,经过实践证明其系统成熟、稳定,符合财政部的各项要求,可与财政部同步升级。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的开发及实施服务厂商; 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综发【2019】8号),由湖北省财政厅集中部署建立“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使用,且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唯一供应商; 3、鉴于宜昌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需要与财政部、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王洪涛 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高) 王 昆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高工) 韩 超 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高工) | |||
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2日
监督机构:宜昌市财政局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
联系电话:****-*******
采购人:宜昌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
联系人:郑敬民
联系电话:139*****2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联系人:刘盛兰
联系电话:****-*******;18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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