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县道(池峰路口)及江滨南路(泉州大桥)污水管断头并网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301县道(池峰路口)及江滨南路(泉州大桥)污水管断头并网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01县道(池峰路口)及江滨南路(泉州大桥)污水管断头并网改造工程 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筼筜新市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宝州路中段;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总造价约2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301县道(池峰路口)及江滨南路(泉州大桥)污水管断头并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建安总造价约230万元,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总造价约230万元,最大管径DN800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安总造价约230万元,最大管径DN800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
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08 时00分至2019年12月3日17时30分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1号楼12A室)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到账。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③泉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①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泉州市年度保证金形式,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文)执行,并根据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后于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招标代理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1号楼12A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随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年1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盖章)
地址:泉州市宝州路中段,邮编:362000
电话:152*****980,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筼筜新市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1号楼12A室,邮编:362100
电话:135*****222,
传真:
联系人:小吴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301县道(池峰路口)及江滨南路(泉州大桥)污水管断头并网改造工程 | |||
招标编号 | XMYD******** | 开标时间 | 2019-12-109:30时 | |
招标人 |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 |||
地址 | 泉州市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筼筜新市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伟煌 | |
证号 | 闽********9562 | |||
发包价 | 206.3683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劲坚 | |
证号 | ||||
发包价 | 206.3683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运健 | |
证号 | 闽********2453 | |||
发包价 | 206.3683万元 | |||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麒麟、范莉、何培芬、王珍珍、吴慧萍。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 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业主)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筼筜新市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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