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抚顺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15:1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09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清华(组长)、王继侠、庞华 | ||
总成交金额 | ¥14.9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迪151*****0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璐***-********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的委托,就“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YC2019-12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YC2019-1204
项目名称: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迪151*****07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璐***-********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NYC2019-12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总成交金额:14.9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抚顺市新抚区艺道广告制作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西三路23号楼东102号 | 14.95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清华(组长)、王继侠、庞华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原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委托,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YC2019-1204)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分公司制作雷锋文化长廊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YC2019-1204
3、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成交 | 抚顺市新抚区艺道广告制作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西三路23号楼东102号 | 149,500.00 |
4、评审专家名单:李清华(组长)、王继侠、庞华(不含采购人代表)
5、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6、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500元。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7号
项目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151*****07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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