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第一分公司关于尼勒克县木斯镇兴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第一分公司关于尼勒克县木斯镇兴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尼勒克县木斯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尼勒克县木斯镇兴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XJZH-ZFCG-********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2-02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9-12-12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432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尼勒克县木斯镇兴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项目 | 摆臂式垃圾车1辆及配套垃圾箱8个、吸污车1辆(罐体容积≧7m3)、抽渣车1辆(罐体容积≧1.5m3) | 1 | 批 | 国产 | 432000 | 新疆丝路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94金昊华润苑1栋3层办公305 | ********MA77W07PX8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采购摆臂式垃圾车1辆及配套垃圾箱8个、吸污车1辆(罐体容积≧7m3)、抽渣车1辆(罐体容积≧1.5m3)。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丽、宁延玲、刘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陈华玲
联系电话:0999- ******* 186*****124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公寓楼1304号
2、采购人名称:尼勒克县木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13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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