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德高新区绿地养护补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承德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德高新区绿地养护补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承德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德高新区绿地养护 补植工程变更公告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朴玲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33

采购人:承德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李想

采购单位地址: 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采购联系人联系电话:182*****550

采购项目编号:ZC130*****1902666

首次公告日期:2019-12-11 更正日期:2019-12-13

更正事项:1.供应商资格要求;2.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内容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资格要求为“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绿化工程的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中,附表二中序号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或测量员))专业配套、证件齐全”变更为“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齐全性”

三、招标文件进行了调整,最新招标文件详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其它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受理质疑电话:********533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采购文件附件:变更说明.rar;nul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地养护 承德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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