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2019鱼苗中标结果

农业农村局2019鱼苗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三明市梅列区宏大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6]ZK[XJ]*******的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鱼苗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淡水鱼苗花?1613国内2946777宏大水产8-12cm
11-2A********淡水鱼苗鳙鱼17910国内6.5116415宏大水产12—16cm
11-3A********淡水鱼苗鲢鱼16000国内4.8577600宏大水产12—16cm
合计:24079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零柒佰玖拾贰元整(¥24079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尤溪县域内;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鱼种健康,无病、无伤,色泽光亮,体形正常,鳍条、鳞片完整、规格整齐、产地清楚;游动活泼,逆水能力强; 5.2、放流鱼种品种的药物残留检验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指 定的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检测中心或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5.3、能提供鱼苗《原 产地证明》。 5.4、鱼种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无病伤,运至放流点时成活率达95%以上。 5.5、其他具体要求按《2019年福建省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工作方案》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提供鱼种产地证明; 6.1.2、鱼种规格:抽样检测,各30尾; 6.1.3、放流数量:以验收时实际存活鱼种现场称重按斤计算。 6.1.4、 提供检测报告:中标人凭检测单位出具的药残检验合格报告 申请开展放流活动,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或要求中标人重新提交合格的鱼苗,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累计检测不合格达2次,采购人也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1.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1.6、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技术小组对苗种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验收技术部分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61-201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苗种,经验收合格投放后,15日之内未发现因鱼种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大面积死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鱼苗的全部货款(中标人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中标价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9、合同有效期

严格按投标文件要求。

10、违约责任

10.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买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0.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数量、规格、产品来源、产地等清单。 10.3、投标人经 销鱼种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10.4、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负责本项目的货物运输、装卸、存放、验收和售 后服务等工作。 10.5.中标人应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10.6、有能力提供后期补苗服务以及必须的设施配置。 10.7、本招标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潘大成
甲方:尤溪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三明市梅列区宏大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8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潘大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5*****513
联系方法:189*****05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账号:****************185031

签订地点:尤溪县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鱼苗 农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