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测试评估中标结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测试评估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乙方: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GC[GK]*******的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测试评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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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5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测试评估项目 | 1 | 套 | 国内 | 74000 | 74000 | 中质安检测 | / | 无 | ||||
合计: | 74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
4.3交付条件:服务且验收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概述5.1、投标人应具备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资格,或具有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承担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5.2、测试依据与服务要求:系统测试服务内容及成果。5.3、采购人的主要义务:(1)、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2)、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协助。(3)、需要时,配合中标人测试工作。5.4、中标人的主要义务:(1)、制定和实施产品测试方案。(2)、按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软件产品测试及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检测评估工作。(3)、按期提交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到货验收时针对关键设备的关键指标的测试和系统测试。5.5、中标人的服务成果:中标人按照国家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等检测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和本项目相关计算机网络及场地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二)、安全测评服务5.6、安全测评内容5.6.1.安全等级测评:(1)、网络安全:对网络安全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网络设备防护、恶意代码防范等方面进行现场测试。(2)、主机安全:对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信息系统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测试。(3)、应用安全:对应用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抗抵赖性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5.6.2 风险评估:(1)评估项目概述、(2)评估活动概述、(3)评估对象、(4)资产识别与分析、(5)威胁识别与分析、(6)脆弱性识别与分析、(7)风险分析、(8)综合分析和整改建议。5.7、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2)、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3)、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①安全测评单位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②安全测评单位严格按照国内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测评工作。③安全测评单位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5.8、采购人为安全等级测评单位工作提供的条件5.8.1提供技术资料:①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等。②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③其他系统相关资料。5.8.2提供工作条件:①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②被评估系统所在网络环境接口。③系统备份:采购人在安全测评单位开始工作前应自行做好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5.8.3测评依据: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 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新建设项目为《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GB/T 21671-2018)、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新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 计规范》(新建设项目为《数据中心设 计规范》GB 50174-2017)、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项目可研及设 计方案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文件《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精神,供 应商须承诺具备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资格,或出具本项目能得到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承担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安全等级测评服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并对本项目安全等级测评服务作出承诺,未出具证明材料和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5.9、测试内容本方案主要对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标准化建设监控指挥中心项目需要完成的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GPS分析平台和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会议与扩音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基础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性能测试。整体包括:(1)证据管理子系统、(2)数据分析子系统、(3)GPS分析平台、(4)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建设、(5)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建设、(6)执法所/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建设。5.10、测试功能1、软件部分1.1证据管理子系统。证据管理子系统是由执法取证信息管理、证据管理、数据分析及系统管理组成,实现对执法证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审批、归档、查阅、数据分析等服务,满足各级用户(支队、大队和执法站等)对执法证据使用管理的需求。证据管理子系统是基于价值数据存储子系统提供的接口服务基础,并遵循实际业务处理的流程定制开发的,统一由价值数据管理子系统提供数据存储服务。1.1.1执法取证信息子系统(1)、离线数据采集管理功能:通过执法采集工作站对便携式音视频记录仪通过USB直连回传,并可实现数据的事后浏览、标记、下载、删除等操作。(2)、设备信息管理:设备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对执法采集工作站设备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管理。设备登记信息包括采集站名 称、采集站编号、IP地址、端口号、用户名、密码、备注等。(3)、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主要实现记录设备的使用日志信息管理,可便于管理员详细追溯用户的操作记录、登录日志及采集站存储空间使用情况,便于规范管控工作站的合理使用。(4)、数据查询:支持通过执法证编号、时间、文件类型、锁定状态、数据分类和标记情况对数据进行快速的检索。文件类型包括视频、图片和音频。数据分类包括接警出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服务群众、交通安保、突发事件和违法查纠等多种类型。(5)、数据回放数据回放功能实现图片、音频、视频的回放和查看。(6)、数据编辑:有权限的用户可对数据进行手动编辑的操作,包括修改文件名、标记数据分类、标记文件重要属性、文件锁定和解锁等操作。(7)、数据下载:支持根据不同用户角色的权限,将系统中指 定的数据下载到本地。(8)、证据一键上传:证据一键上传功能实现通过调用价值数据存储子系统的上传接口,将重要的执法过程音视频记录上传到证据管理模块进行立案申请。支持上传文件重命名,支持多文件同步上传,指定存储路径等功能。1.1.2证据管理子系统:证据管理模块是实现将各渠道采集的视频证据统一集中管理,按照处罚案件“一案一档”、特殊事件“一事一档”的原则,建立证据审核流程,一般案件由大队自行审核,相关部门均可调阅查看,特殊案件可提请有关部门、领导审核。(1)、证据接收:证据接收功能实现对采集站上传数据的统一展示管理,支持数据展示、删除及转证据登记功能。(2)、证据登记:证据登记功能模块实现对证据基本信息的登记录入及上传证据视频、图像或音频数据,证据基本信息包括事件地点、执法人员、事件时间、违法人员信息(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主姓名等)、违法过程简述及处置建议等基本信息。(3)、证据审批:证据审批功能模块实现对案件证据的流程审核管理,功能包括发送审批、通过审批、退回审批、填写审批意见及查看审批记录等功能。(4)、证据归档:证据归档功能模块实现对案件证据归档,归档后的证据不允许修改和删除,只允许有相关权限的人员进行查阅。(5)、证据查阅:证据查阅提供证据基本信息的检索及查看功能。(6)、证据导出:证据导出提供对证据基本信息及视频、图像或音频的数据打包导出功能,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制定证据信息导出模板。(7)、视频播放:其中视频播放支持定位播放、单帧播放、快进、慢进、视频剪辑、视频抓图等功能。定位播放:可用光标拖动进度条(黄色竖线)至任意时刻播放文件。暂停/播放:单击暂停,再次点击则继续播放文件。停止播放:点击该按钮停止播放文件。单帧播放:点击单帧按钮,回放以单帧方式播放。快进/慢进:点击快进/慢进按钮,回放以快进/慢进方式播放。视频剪辑:点击剪辑按钮开始剪辑,再次点击结束本次视频剪辑。视频抓图:点击视频抓图按钮进行抓图。调节音量:点击调节音量图标,通过音量控制条,调节音量大小1.1.3系统管理子系统(1)、用户管理:实现对系统登录用户基本信息的管理,包括新增用户、修改用户、删除用户、修改用户密码等功能。(2)、角色管理:实现对系统角色的定义、修改及删除功能。(3)、权限管理:实现系统角色及系统功能权限对应关系的管理。(4)、系统参数配置:实现系统参数配置管理,如服务器访问地址、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地址、系统变量等参数配置。(5)、日志管理:实现系统用户的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及系统告警日志等信息管理,便于系统管理员追溯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1.2数据分析子系统:数据分析模块实现对关键价值数据的统一分析及展示,重点开展对各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对重点违法类型、违法对象进行深入挖掘,加强执法、处罚的准确性和针对性。1.2.1执法业务开展情况分析(1)、执法队伍案件数分析:对每个执法单位在一段时间内的执法处罚案件数进行分析统计,全面掌握各单位执法处罚基本情况。(2)、执法队伍处罚金额分析:对每个执法单位在一段时间内的执法处罚案件数进行分析统计,全面掌握各单位执法处罚基本情况。(3)、执法情况分析:对每个执法单位在一段时间内的处理案件的案件类型进行细分,能对各个执法门类、车辆类型、案件类型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执法门类、车辆类型、违法行为均可多选;分析单位可多选)。(4)、专项分析①违章行为处罚趋势分析:分析不同时间段内各类违章案件的变化趋势(时间段可多选,设时间总长度、时间计算周期两个参数;违章类型可多选,如非法营运、不按站点停靠、出租车拒载等四大违章、货车改装等;分析单位可多选)。②重大案件分析:对处罚金额达到设定金额以上的案件,进行专项分析(时间段可多选,设时间总长度、时间计算周期两个参数;罚款金额区间可增加区间划分,并分别设置区间起止金额;违法行为自动从数据中获取并分类展示;分析单位可多选)。1.2.2执法对象分析(1)、企业分析:分析各营运企业的违章情况。方式1:输入时间区间、执法门类、车辆类型、违法行为,自动查询相关的公司违章情况。方式2:输入时间区间、公司名 称,自动生成执法门类、车辆类型、违法行为等违章情况。(2)、违法个人分析:分析个人的违章情况。(3)、拖延未接受处罚情况分析。方式1:输入公司名 称,处罚决定日期时间段,延迟时间阈值,结案状态(是否已结案等),自动统计公司名下人员延期处罚情况,以便跟进督促公司。当公司名 称不输入时,将所有相关数据按公司排列。方式2:输入个人名 称,处罚决定日期时间段,延迟时间阈值,结案状态(是否已结案等),自动统计个人挂靠在不同公司名下延期未处罚情况,以便通过多种渠道跟进督促个人。1.3 GPS分析平台:省厅GPS系统强化是在省厅GPS系统的基础上,针对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特殊需求,对客户端具体应用进行强化设 计。主要强化内容包括视图功能、车辆类型管理、用户权限系统升级、地图客户端主题展示、JT809服务接口共五大内容,以满足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日常应用。1.4 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对接说明(1)、三级联网联动指挥调度系统开放相应接口给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通过政务外网,依照一定的权限,由这些接口获取福州市相关的交通执法视频信息、执法车定位信息和单兵执法终端位置信息,充实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应急管理交通专题数据库内容。(2)、如有需要执法一期、二期、三期系统及治超监管平台等系统也可开放相应接口和权限给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3)、支队、大队、执法所、治超站的监控指挥中心可根据权限,通过政务外网,调用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客户端,通过数据上报方式或数据交换方式将危及公共安全的支队交通执法数据、信息上传到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与福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联动。(4)、目前支队将向市数字办申请通用版本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客户端,如有进一步需要,支队可定制专用的e福州交通行政执法专题指挥平台,由此进一步整合各类交通执法数据、指挥数据,供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使用。1.5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接说明(1)、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智网获取三级联网联动指挥调度系统视频数据;(2)、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客户端采集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视频数据;(3)、总队三级联网联动指挥调度系统通过智网,将福州市辖区内视频监控数据信息共享给福州市高清监控系统视频共享平台。(4)、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智网,将关键价值视频数据信息共享给福州市高清监控系统视频共享平台;(5)、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智网,获取视频共享平台相关视频数据,主要的数据为各客运站、车站、机场等交通营运场所视频监控、周边视频监控;非法营运上下客多发地带视频监控等。(6)、支队、大队、执法所、治超站互联网pc终端可通过互联网接入总队三级联网联动指挥调度系统。(7)、支队、大队、执法所、治超站互联网pc终端通过互联网连接总队视频会议系统。1.6安全系统设计由于“黑客”、计算机病毒、信息间谍等对网络安全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网络安全也成为网络应用的必需手段,以保护网络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加强系统的安全建设,以实现对系统实体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运行安全和实施安全管理。为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首先要确定信息系统内各业务子系统在4个定级要素方面的分析,然后分别由4个定级要素确定业务信息安全性和业务服务保证性两个定级指标的等级,再根据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和业务服务保证性等级确定业务子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最后由信息系统内各业务子系统的最高等级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可研报告”对系统安全等级预评估:关键价值数据管理平台存储执法过程视频数据以及执法信息数据,破坏时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般损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保护等级确定为二级。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系统的安全标准,完善关键价值管理平台安全防护。2、硬件部分2.1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建设(1)、大屏幕显示系统: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高清LCD超窄边液晶拼接屏系统,系统规模为4列2行,单屏尺寸不小于55寸,并配置相应的视频输入输出切换设备及画面拼接处理设备,实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展示、统一监管、应急指挥等功能。拼接屏上方配置高度为20CM的小面积LED显示屏,用以显示欢迎词、日期、时间、天气、值班人员等相关信息。(2)、视频会议与扩音系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作为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视频系统的二级接入点,通过配置视频会议服务器,为支队及下属各大队、执法所/治超站提供音视频信号的呼叫和连接,实现视频广播、视频选择、音频混合、数据广播等功能,完成各终端信号的汇接与切换,完成总队-支队-执法所/治超站的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同时配置相应的投影仪、投影幕、麦克风、会议主机、调音台、音频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及音箱等设备,满足监控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语音扩声需求。(3)、中央控制系统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汇集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所涉及的各类监控图像信号、音频扩声信号、计算机网络信号等,种类及数量繁多。监控指挥中心通过配置中央控制系统对各类音视频信号实现集中控制与管理,监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实现通过PAD控制指挥中心音视频输入输出切换、各类设备电源开关、指挥大屏画面控制等功能。(4)、基础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是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实现网络信号、音视频信号、控制信号高速传输的基础平台。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根据业务系统承载网络的实际情况,分别建设政务信息网、互联网、智网和语音信息点,并配置相应的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交换与安全设备。(5)、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队监控指挥中心参照《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站所装备标准化建设手册(三)--交通执法监测与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并结合自身建筑环境,对监控指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配套相应的操作控制台、指挥坐席、设备机柜、市电供电设备、照明设备、UPS供电设备等,保障建成后监控指挥中心能够安全稳定运行。2.2大队监控指挥分中心建设(1)、大屏幕显示系统:大队监控指挥中心采用两台70英寸液晶电视作为大屏显示,并配置相应的画面拼接处理设备,实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展示、统一监管、应急指挥等功能。拼接屏上方配置高度不小于40CM的小面积LED显示屏,用以显示欢迎词、日期、时间、天气、值班人员等相关信息。(2)、视频会议与扩音系统:直属一大队、直属五大队配置视频会议终端接入支队视频会议二级服务器,提供大队视频会议室与总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间音视频信号的呼叫和连接,实现视频广播、视频选择、音频混合、数据广播等功能,完成各终端信号的汇接与切换,完成总队-支队-执法所/治超站的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同时配置相应的投影仪、投影幕、麦克风、会议主机、调音台、音频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及音箱等设备,满足监控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语音扩声需求。(3)、基础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是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实现网络信号、音视频信号、控制信号高速传输的基础平台。大队监控指挥中心根据业务系统承载网络的实际情况,分别建设政务信息网、互联网、智网和语音信息点,并配置相应的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交换与安全设备。(4)、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队监控指挥中心参照《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站所装备标准化建设手册(三)--交通执法监测与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并结合自身建筑环境,对监控指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配套相应的操作控制台、指挥坐席、设备机柜、市电供电设备、照明设备、UPS供电设备等,保障建成后监控指挥中心能够安全稳定运行。2.3执法所/治超站监控中心建设(1)、大屏幕显示系统执法所/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采用一台70英寸液晶电视,并配置相应的画面拼接处理设备,实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展示、统一监管、应急指挥等功能。拼接屏上方配置高度不小于40CM的小面积LED显示屏,用以显示欢迎词、日期、时间、天气、值班人员等相关信息。(2)、视频会议与扩音系统:执法所/治超站配置视频会议终端接入支队视频会议二级服务器,提供大队视频会议室与总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间音视频信号的呼叫和连接,实现视频广播、视频选择、音频混合、数据广播等功能,完成各终端信号的汇接与切换,完成总队-支队-执法所/治超站的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执法所/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同时配置相应的投影仪、投影幕、麦克风、会议主机、功率放大器及音箱等设备,满足监控指挥中心语音扩声需求。(3)、基础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是执法所/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实现网络信号、音视频信号、控制信号高速传输的基础平台。监控指挥中心根据业务系统承载网络的实际情况,分别建设政务信息网、互联网、智网和语音信息点,并配置相应的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交换与安全设备。(4)、治超站广播系统: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配置广播系统寻呼话筒、音源设备(如DVD播放机等)、广播系统控制主机、功率放大器等背景广播设备,在检测区、卸载区、停车场、主出入口等功能区域进行扩音广播,在指挥中心、案件处理中心、检测房等功能区域配置治超站内部直线电话,便于指挥与上述区域进行双向语音通信。(5)、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执法所/治超站监控指挥中心参照《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站所装备标准化建设手册(三)--交通执法监测与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并结合自身建筑环境,对监控指挥中心进行装饰装修,配套相应的操作控制台、指挥坐席、设备机柜、市电供电设备、照明设备、UPS供电设备等,保障建成后监控指挥中心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在确认中标单位后,21天内在现有开发测试环境上完成初步测评,并提交测评报告,作为初验依据。验收期次(2),验收期次说明:系统移植到智网测试环境后,进行正式的测评和安全等级测评,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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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第一期在现有开发测试环境上完成初步测评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2 | 70 | 第二期为完成正式的测评和安全等级测评,且被测评项目顺利完成终验后支付剩余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和取得测试报告止。
10、违约责任
10.1、在测试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获得和知晓的乙方(包括其分行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的保密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定价政策、设备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等。乙方提供甲方的测试报告仅限于本合同规定项目验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使用。10.2、乙方负有对甲方委托测试的系统保密的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业务资料信息、软件产品代码、软件可执行程序、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10.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论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10.4、在对方单位内活动时,应尊重对方有关的保密管理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内受控的工作环境,与对技术人员进行的交流,仅限于与技术项目有关的内容。10.5、如果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1)终止双方的合同;(2)要求赔偿因失密造成的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一方将给予违约的另一方合理的在先通知。10.6、本保密条款的“第三方”,是指委托方、受委托方及“/”之外的单位和个人。10.7、与本规定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和判决。裁定和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有关涉密的事宜,本保密规定可单独作为协议使用,本保密规定随合同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于合同有效期。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和判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概述14.1、投标人应具备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资格,或具有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承担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4.2、测试依据与服务要求:系统测试服务内容及成果。14.3、采购人的主要义务:(1)、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2)、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协助。(3)、需要时,配合中标人测试工作。14.4、中标人的主要义务:(1)、制定和实施产品测试方案。(2)、按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软件产品测试及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检测评估工作。(3)、按期提交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到货验收时针对关键设备的关键指标的测试和系统测试。14.5、中标人的服务成果:中标人按照国家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等检测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和本项目相关计算机网络及场地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二)、安全测评服务14.6、安全测评内容14.6.1.安全等级测评:(1)、网络安全:对网络安全的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网络设备防护、恶意代码防范等方面进行现场测试。(2)、主机安全:对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信息系统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测试。(3)、应用安全:对应用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抗抵赖性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14.6.2 风险评估:(1)评估项目概述、(2)评估活动概述、(3)评估对象、(4)资产识别与分析、(5)威胁识别与分析、(6)脆弱性识别与分析、(7)风险分析、(8)综合分析和整改建议。14.7、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2)、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3)、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①安全测评单位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供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有效的授权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②安全测评单位严格按照国内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测评工作。③安全测评单位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14.8、采购人为安全等级测评单位工作提供的条件14.8.1提供技术资料:①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等。②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③其他系统相关资料。14.8.2提供工作条件:①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②被评估系统所在网络环境接口。③系统备份:采购人在安全测评单位开始工作前应自行做好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14.8.3测评依据: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 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新建设项目为《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GB/T 21671-2018)、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新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 计规范》(新建设项目为《数据中心设 计规范》GB 50174-2017)、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项目可研及设 计方案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文件《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文件精神,供 应商须承诺具备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资格,或出具本项目能得到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保密局联合文件《转发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08】675号)文件要求的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承担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安全等级测评服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并对本项目安全等级测评服务作出承诺,未出具证明材料和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乙方: | 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楼7层701-70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东亮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谢娟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0*****8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691 241 305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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