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9)05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18】F01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2.3建设规模:新建1栋地上8层停车楼,设停车位157个(其中预留充电车位30个),规划用地面积2236.5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90万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经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为准。
2.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工期包含勘察工期和施工图审查时间,完成时间应为设计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起计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地上及地下部分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旧楼拆除(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安全施工由中标人包干)任务,预留充电桩位置及电力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等)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成果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批准通过。

②施工、安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载明的全部建筑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格条件: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是我省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7]7号)》 。
3.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3.2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单位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取得立体车库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授权书。
3.4.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登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并截图"投标信息回执确认单"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点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领取书面图纸,可凭"投标信息回执确认单"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08时00分;
递交线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展示图+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5.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08时00分;
5.3解密时间:2019年12月0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前。
5.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解密时间开始起6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的自助见证机上进行身份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身份核验的,视为未到场,拒绝其投标。(身份核验结果以开标现场屏幕显示的开评标系统见证信息为准),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5.6如因见证人员身份证信息在自助见证机上无法识别的、见证信息填写错误等情况,导致身份核验结果在开评标系统见证信息中显示为未见证的,可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持身份证原件由代理单位手工进行验证;见证人员身份证丢失的,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明,由代理单位手工进行验证。
5.7招标文件中规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的,投标人应在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见证信息模块填写拟到场人员的见证信息。凡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未到场。
5.8投标人见证及解密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注:投标人系统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报价填写数字金额填写本项目承包费用1690万元,投标报价百分比填写报价下浮率K值。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转帐要求:(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联合体牵头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电子评标)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lyggzy.com.cn/lyztb/)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以下账号之一):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
建设银行龙岩分行、****************0225- 2497
或开户银行及账号: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171*****010******* 014374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
联系人: 俞先生
电 话:181*****2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卢卫东、曾浩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lyggzy.com.cn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友情提示:①关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②电子招投标使用CA证书进行盖章和加解密,请提前进行CA办理(www.ruizhengtong.com),如已持有龙岩招投标CA,请检查CA是否可用。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平台客服,或联系0591-968975。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9)050-01号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09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内容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俞先生 181*****219

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联合体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1)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曾霏,注册证号:闽********8776。

(2)中标报价如下:

①勘察费:本项目勘察费按含税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90 元/米计算(即单价包干,钻孔总数及钻孔总深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②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按照经有权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K),K=10%计算。

(3)工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工期包含勘察工期和施工图审查时间,完成时间应为设计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起计算)。

(4)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韦忠偶、曾小燕、邓慧珑、林小华、林立、董幼平、李庆耀。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 月20日。

五、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

监督部门: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9)050-01号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09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内容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俞先生 181*****219

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停车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联合体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1)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曾霏,注册证号:闽********8776。

(2)中标报价如下:

①勘察费:本项目勘察费按含税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90 元/米计算(即单价包干,钻孔总数及钻孔总深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②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按照经有权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K),K=10%计算。

(3)工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工期包含勘察工期和施工图审查时间,完成时间应为设计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起计算)。

(4)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韦忠偶、曾小燕、邓慧珑、林小华、林立、董幼平、李庆耀。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 月20日。

五、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

监督部门: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楼建 停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