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招标文件
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招标文件
采购单*******-e910-4f18-8aed-6ec6051f9e42.doc_">1.招标文件评审表.doc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招标文件.doc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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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
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CSCEC2B-XN-KMWDC3-QTZB-005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
1.2项目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路以南、草海隧道以西、小渔路以东、草海滇池防护绿地以北。
1.3项目规模: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路以南、草海隧道以西、小渔路以东、草海滇池防护绿地以北。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本次招标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工程.
2、工程内容:粉尘监测
2.1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工程。
2.2负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进场前的粉尘监测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若达不到相关规范验收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拆除投标人施工建筑物,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范围: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检测技术服务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清单。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
4.1.1201 年月日12:00 领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1.2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于年月日12:00前书面传真给招标人(或提供电子版发送至),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书面答复,
4.1.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 年月日17:00前。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箱:
4.3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日内通知中标人及其所有投标人。
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合格。现行国家验收标准、规范。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1.1附表1
8.1.2附表2
8.2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3密封:
8.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采用
12.1.1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将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参与议标或在议标会中途离场;
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3)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如果是)。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2、招标资料
2.1以招标人实际发出为准,招标人有可能会做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3.1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监测技术服务工程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说 明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不含税) | 税金 | 总价(含税) |
一 | 机房设备 | ||||||||
1 | 粉尘仪 | LD-5 | 设计了可更换的粒子切割器,实现了PM10、PM5、PM2.5、PM1、TSP及总尘多种粒子分离切割器兼容设计了在线滤膜采样器,实现了连续监测粉尘浓度与滤膜采样兼容,可以分析所收集到颗粒物的成份以及求出该场所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采用激光光源,质量浓度转换系数不受颗粒物颜色的影响。采用大屏幕液晶汉字显示,实现了汉字菜单化提示,方便用户直接使用。设计了恒流控制器,确保采样流量恒定,切割曲线的正确。具有内装光学标准散板,确保仪器高稳定性。具有特别的保护气幕,避免了粉尘对仪器核心部件光学系统的污染,确保仪器高可靠性。通过计算机软件实现仪器零点自动调节,提高了仪器测量精度,方便了用户使用。仪器设计了定时采样机构,可根据设定时间定时采样,定时启动及关闭,所得数据可通过微型打印机记录或导入PC机进行数据处理,而使仪器适合于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连续监测。仪器可设定粉尘浓度超标报警阈值,粉尘超标时自动声光报警,或将信号传输到控制中心进行监控。仪器设计了模拟量输出接口,对空气净化器进行评价时,可绘制出净化效率评价曲线。除设有适合室内公共场所粉尘监测的一般测量模式和适合大气环境监测的定时采样模式外,新增加了劳动卫生模式,在此模式下,根据工业企业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标准(GBZ2[1].1-2007),计算出时间加权平均值(TWA)以及短时间接触。 | 1 | 台 | ||||
2 | 气象一体 | 含 大气压,风速,风向,湿度,温度,PM10 | 1 | 套 | |||||
3 | 机柜 | LD | 300*400*500,镀锌板喷塑 | 1 | 套 | ||||
4 | GPS通信卡 | 移动 | 流量卡一年费用 | 1 | 张 | ||||
5 | 数据采集器 | WG | 标准:GSM/GPRS | 1 | 台 | ||||
6 | LED | 128*64 | 1 | 台 | 6% | ||||
二 | 线材部分 | ||||||||
1 | 电源线 | 广东登峰 | 品牌:广东登峰 型号:RVV 线芯材质:无氧铜芯 电压等级:300/500V 绝缘材料:聚氯乙烯混合料 芯数:48 电线最大外径: 10.0 mm 绝缘厚度: 0.7 mm 标称截面:2x1.5 mm2 用途:本产品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00/500V及以下电器、仪表和电子设备及自动化装置用电源线、控制线及信号传输线。 | 1 | 卷 | ||||
三 | 辅材 | 管材,线卡等 | 1 | 批 | |||||
设备小计 | |||||||||
四 | 安装调试费 | 设备总价*10% | |||||||
总计 |
备注:清单列表中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粉尘监测全套服务及仪器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场内地点、安装费、材料费、场内搬运以及为完成粉尘监测的措施费用等,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费、成品及半成品及保护费、赶工费、工人加班费、资料费、监测费、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费,包括了管理费、利润、附加税、风险等本工程必须的一切费用,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 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粉尘监测技术服务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并授权受托方代表我单位签署相关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其他一切相关的工程、经济及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开户许可证。
7)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8)近三年来的企业经营或获奖情况。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
粉尘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KMWDC1-QT-00)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粉尘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的粉尘仪采购安装事宜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
1.2项目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路以南、草海隧道以西、小渔路以东、草海滇池防护绿地以北。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暂估不含税总价为:元(大写: ),税金:¥元(大写:),含税总价元(大写:)。
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说 明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不含税) | 税金 | 总价(含税) |
一 | 机房设备 | ||||||||
1 | 粉尘仪 | LD-5 | 设计了可更换的粒子切割器,实现了PM10、PM5、PM2.5、PM1、TSP及总尘多种粒子分离切割器兼容设计了在线滤膜采样器,实现了连续监测粉尘浓度与滤膜采样兼容,可以分析所收集到颗粒物的成份以及求出该场所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采用激光光源,质量浓度转换系数不受颗粒物颜色的影响。采用大屏幕液晶汉字显示,实现了汉字菜单化提示,方便用户直接使用。设计了恒流控制器,确保采样流量恒定,切割曲线的正确。具有内装光学标准散板,确保仪器高稳定性。具有特别的保护气幕,避免了粉尘对仪器核心部件光学系统的污染,确保仪器高可靠性。通过计算机软件实现仪器零点自动调节,提高了仪器测量精度,方便了用户使用。仪器设计了定时采样机构,可根据设定时间定时采样,定时启动及关闭,所得数据可通过微型打印机记录或导入PC机进行数据处理,而使仪器适合于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连续监测。仪器可设定粉尘浓度超标报警阈值,粉尘超标时自动声光报警,或将信号传输到控制中心进行监控。仪器设计了模拟量输出接口,对空气净化器进行评价时,可绘制出净化效率评价曲线。除设有适合室内公共场所粉尘监测的一般测量模式和适合大气环境监测的定时采样模式外,新增加了劳动卫生模式,在此模式下,根据工业企业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标准(GBZ2[1].1-2007),计算出时间加权平均值(TWA)以及短时间接触。 | 1 | 台 | ||||
2 | 气象一体 | 含 大气压,风速,风向,湿度,温度,PM10 | 1 | 套 | |||||
3 | 机柜 | LD | 300*400*500,镀锌板喷塑 | 1 | 套 | ||||
4 | GPS通信卡 | 移动 | 流量卡一年费用 | 1 | 张 | ||||
5 | 数据采集器 | WG | 标准:GSM/GPRS | 1 | |||||
6 | LED | 128*64 | 1 | ||||||
二 | 线材部分 | ||||||||
1 | 电源线 | 广东登峰 | 品牌:广东登峰 型号:RVV 线芯材质:无氧铜芯 电压等级:300/500V 绝缘材料:聚氯乙烯混合料 芯数:48 电线最大外径: 10.0 mm 绝缘厚度: 0.7 mm 标称截面:2x1.5 mm2 用途:本产品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00/500V及以下电器、仪表和电子设备及自动化装置用电源线、控制线及信号传输线。 | 1 | 卷 | ||||
三 | 辅材 | 管材,线卡等 | 1 | 批 | |||||
设备小计 | |||||||||
四 | 安装调试费 | 设备总价*10% | |||||||
总计 |
注: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粉尘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运输、试验,人工工资、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临时用灯具、线路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保险费、监测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暂住费、岗位培训费等一切明示暗示费用。
三、结算与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月20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据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向甲方办理月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包括质量、安全、工期等均符合甲方要求)后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70%,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个月内,且乙方完成全部的保修责任后无息全额退还。
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四、计税约定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 〇 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未按时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甲方对在建工地的粉尘仪,应详细说明已安装粉尘仪的数量、准确的地点、安装时间、设备品牌等信息。
5.1.2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5.1.3甲方应提供工地粉尘仪安装图纸、工程平面图及相关资料。
5.1.4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粉尘仪安装工程的全过程协调工作。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负责组织粉尘仪安装,制定工程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5.2.2乙方负责粉尘仪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工作。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作为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手机应24小时开机,以便甲方联系。
5.2.3乙方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粉尘仪”定期进行巡检,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
5.2.4本合同各项条款或后期往来函件、设计变更等文件之间相互矛盾或书写错误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条款,乙方无任何异议。
六、保修条款
乙方对工程实行两年保修,负责更换和维修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雷电、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厂商规定办理。在工程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工程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但不影响原质保期时间计算。工程质保期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服务质量
7.1乙方安装的“粉尘仪”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7.2若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八、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外,并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各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一、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原由。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合理解决有关合同问题。
十二、双方来往函件约定:为了更及时收发双方来往函件,经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收发电子函件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日常来往函件送达地址:
结算办理前乙方函件送达地址: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办理后函件乙方送达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邮箱cscec2b_xn_kmjc001@163.com。
乙方日常来往函件送达地址及收件邮箱:
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
十三、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仪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云南省优质工程,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万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因乙方施工的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及成品损坏,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经协商,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粉尘仪采购安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装验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协议,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收取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第六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如甲、乙双方属于劳务分包协议关系,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
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2)如甲、乙双方属于专业分包协议关系,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商业保险,并上报留底。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张涛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9、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乙方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报甲方进行入场验收,安装前必须办好相关备案手续,安装完成并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承包人负责自带设备过程安全管理。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乙方所在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15、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
1、不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0.3‰;减少轻伤事故的发生,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2、依照甲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乙方安全业绩评定等级分为优良(评分≥90分)、合格(70分≤评分<90分)、不合格(评分<70分)三个等级。根据乙方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业绩考核情况,甲方按以下原则对乙方进行处理:
1)乙方月度安全业绩考核有一次为“不合格”,甲方对乙方发告知函,要求其改进安全管理;
2)乙方月度安全业绩考核,一年内累计两次“不合格”,次月起在甲方全公司范围内暂时停止投标30天;
3)乙方月度安全业绩考核,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合格”,次月起在甲方全公司公司内暂时停止投标90天,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恢复其投标资格;
4)乙方发生A级一般责任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下同),次日起暂时停止投标120天;
5)乙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A级一般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甲方将乙方列入分公司分包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发包工程投标。
第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5、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6、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中建二局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银笛科技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昆明万达城持有物业(A1地块、A4地块、酒店群)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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