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繁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繁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繁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WH10CG2019HW59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山路30号软件大楼

中标金额:*******.5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云储存系统规格型号:科达 数量:3台 单价:131400元名称:公安机关执法管控平台 规格型号:ICMS-GA-M数量:1套 单价:190000元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夏春香、汪亦娟、王程芳、巩绪林、汤祥报

招标人名称:繁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县政务文化中心1楼

联系人:吴昌飞、汤祥报

联系方式:********752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项目负责人:张志云联系电话:156*****915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收费金额:24866元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15时45分04秒至2019年12月16日16时45分04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县中法机械商贸城D3,联系电话:156*****9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及其他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业绩.doc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挂网).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智能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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