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靳寨乡段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界首市靳寨乡段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界首市靳寨乡段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靳寨乡段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JS********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6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润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安驰大道与濮水路交叉口东北侧厂区6栋
成交金额:228200.00元
供货期:30日历天
质保期:一年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田玉敏、石凤科、任锋
采购人名称:界首市靳寨乡人民政府
地址:界首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6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名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界首市达实商贸城
项目负责人:盛先生 电话:181*****678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安徽名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界首市达实商贸城B5-12,联系电话:181*****67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界首市靳寨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标签: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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