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补助资金(围墙及校门工程)中标结果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补助资金(围墙及校门工程)中标结果
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围墙及
校门工程)
竞标编号:GS(GG)*******JGP
二、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8月3日
定标日期:2011年8月11日
成交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8月12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1标段:成交单位: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价:玖拾贰万零贰佰壹拾玖元整(¥920219元)
工 期:60天
2标段:成交单位: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价:伍拾柒万零柒佰壹拾贰元整(¥570712元)
工 期:60天
四、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吴炳强、杨光忠、伍伟金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廖 敏 ****-*******
六、采购人名称:桂平市教育局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城区纬武路165号
广西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9号(贵港分部)
联系方式:****-******* ****-*******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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