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东华路校区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东华路校区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东华路校区功能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11-204/ZFCG-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凤阳汉邦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云济路503号
中标金额:*******.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林校长
联系方式:138*****038
招标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固镇路交叉口骏杰嘉和大厦701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185
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计取 。
收费金额:13612.61元(评委费另计)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18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府城镇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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