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RWZB2-2019091)成交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RWZB2-2019091)成交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RWZB2-*******)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RWZB2-*******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49.5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城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066房间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项目特色小镇,通过特色产业的有效集聚、文化内涵的挖掘传承、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是践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载体,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抓手,也是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新型空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以及我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相关规划深化提升工作。一、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目的为了进一步做好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坚定发展特色小镇的理念,为我市特色小镇验收考核提供依据和建议,加强小镇在个性化和精细化产业方面的发掘和引导,促进产业、人、环境、文化、创新各项要素在小镇空间上的深度融合,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三生融合”绿色发展新路。按照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开展规划深化提升工作。二、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规划深化提升要求按照我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先期选取宁河区1个产业特色明显,具备一定产业、文化、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基础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中进行规划深化提升,重点加强特色小镇规划的编制深度,进一步深入开展相关规划方案深化提升工作,推动全市特色小镇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三、项目实施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对我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机构。四、项目成果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推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8号)、《市特镇办关于印发<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津特镇办〔2017〕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津特镇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1个特色小镇开展规划深化提升工作,重点明确小镇主题定位和项目空间布局,对小镇重点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时序、空间、土地控制等做出设计和安排,并提供相应小镇规划提升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空间概念规划、功能结构分析、道路交通规划、开放空间系统规划、景观交通等体系、整体鸟瞰效果、重要空间节点及重点建设区域建设意向效果等内容)。五、项目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提供小镇规划提升设计方案。六、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0%;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交付甲方初步成果,经甲方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0%;合同签订后45日内,乙方交付甲方最终成果,经评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0%;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进行审计通过后,支付剩余10%款项。1.0149.5149.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丽军,郭洪波,刘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罗明华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896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深化提升(甲方确认).pdf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规划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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