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新能源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新能源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新能源行李传送带车采购

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新能源行李传送带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20190347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邀请函发出日期: 2019年12月05日

采购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成交金额:586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①新能源行礼传送带车(含充电桩)、广泰GJS70D、1台、单价:586000元。

供货期45天,新能源行李传送带车(不含电池)及随车附属设备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为动力电池提供6年质量保证期。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婧、秦昊、杨铮

采购人名称: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机场路与012乡道交叉口

联系人:杨 铮

电 话:********3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韩 工联系电话:155*****887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20191217 日至201912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李传送带车 新能源 航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