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花园口镇八堡村两座黑臭坑塘除臭处理项目的成交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花园口镇八堡村两座黑臭坑塘除臭处理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花园口镇八堡村两座黑臭坑塘除臭处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19〕129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对两座黑臭坑塘进行除臭处理,两个集水坑占地面积分别为2760.97㎡和4426.68㎡,容积分别为4417.55m3和24346.74 m3。现对集水坑内废水进行处理,包括提供设备、安装设备、集水坑周围设置围挡、药品及设备运行维护等 | 河南澜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5号绿洲云顶4号楼2单元24层66号 | 297200 | 元 |
注: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花园口镇八堡村两座黑臭坑塘除臭处理项目;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工;设备保修期: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赵永威、周英菊、白金铭(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金桥路2号
联系人:白主任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齐女士、王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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