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招标公告
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招标公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和定点
公开竞争性谈判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82039(001))
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承包商(服务商):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和定点公开竞争性谈判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82039(0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承包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采购人提出。
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承包商(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应答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商(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商(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商(服务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应答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商(服务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应答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入围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应答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应答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 ******* *******
联系传真:0971-*******
邮 编:810016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采购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和定点
公开竞争性谈判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82039(001))
否决投标原因公示
各相关承包商(服务商):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零星工程及服务类框架协议和定点公开竞争性谈判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82039(0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予以公示,公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评审有关主要未进入详评否决应答原因公示如下。
序号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进入详评的 承包商(服务商)数量 | 未实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数量 |
1 | 不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资质要求 | 19 | 19 |
2 | 不良履约 | 3 | 3 |
合计 | 22 | 22 |
其中,3家不良履约,19份应答文件资质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特此公示。
备注:各承包商(服务商)具体否决事宜请咨询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咨询前请准备以下手续:
(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为咨询人)
(2)咨询人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业务咨询办理单》原件。该表单可在“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业务流程及常见问题—否决事项查询”处下载(“业务流程及常见问题”位于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中下方)。
请将以上手续直接递交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供应商服务中心收到后会在15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邮寄地址如下: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邮 编:810016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 : 王华晖
采购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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