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物理粉碎机预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物理粉碎机预中标结果

采购编号: NP********7 采购类别: 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
采购用户: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最高限价: 19500元
联系用户: 詹谭 联系电话: 137*****566
报价日期: 2011-8-10 16:00:00 信息发布: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投标截止: 2011-8-15 16:00:00
交货日期: 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 浦城
采购内容: 物理粉碎机AQX-9011台
技术参数:销毁涉密光盘、U盘、IC卡、软盘等存储介质、存储介质粉碎后残留颗粒小于0.6mm*0.6mm、粉碎速度:≥10张(只)/分钟、机器重量:48Kg、外形尺寸:400mm*350mm*700mm 。要求:先送到南平市检察院开箱抽验后,再送到浦城检察院签验收报告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标后3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送货上门,要求原厂原包装,擅自开箱不予验收。

竞价说明: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须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保资金有效凭证、竞价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与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签订网上竞价采购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价。
2、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对该项目报价必须低于采购人最高限价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成交。若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3、供应商须按网上报价要求进行竞价,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竞价书电子文档具法律效力。竞价数据以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中心无关,请各竞价方合理选择竞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未开封的厂家原装正品,现货供应。售后服务必须按照该协议供货品牌供应商所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5、协议供货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价格不实、不及时供货、售后服务不到位或其他违规(约)行为以及不按规定程序违规操作等,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向本中心提交竞价书面原件存档。 7、中标供应商应于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报价时间 报价金额(元)
南平市联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1-8-15 11:35:00 193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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