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维保服务 |
项目编号 | GN2019-11-281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凯旋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投标总价 | 大写:壹拾陆万陆仟元整 小写:166000.00元 其中:不含税价:156603.77元 税额(税率:6%)9396.23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翔瑞车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投标总价 | 大写:壹拾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捌角捌分 小写:163290.88元 其中:不含税价:154048.00元 税额(税率:6%)9242.88元 |
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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