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19年寄宿制学校高粱店乡申阳台村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平桥区19年寄宿制学校高粱店乡申阳台村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19年寄宿制学校高粱店乡申阳台村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19-96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 ||||||||||||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3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六、成交情况 | ||||||||||||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陈军(采购人代表)、闫黎明、张豪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按中标价的1.5%计取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8日 至 2019年12月19日 | ||||||||||||
十、其他 | ||||||||||||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平桥区教体局 | ||||||||||||
地址:平桥区平西街道教育体育局 | ||||||||||||
联系人:余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10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5*****710 | ||||||||||||
发布人:茹艳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
招标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