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第1包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直报终端资费及光纤链路租赁费中标结果

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第1包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直报终端资费及光纤链路租赁费中标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JL-JZ********00006GKXMHT1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2019-12-18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272号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需求的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项目第1包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直报终端资费及光纤链路租赁费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SZC********1的谈判文件在国内公开谈判,谈判小组评定吉林省尚源商贸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服务内容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
1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光纤链路租赁费光纤链路租赁续费1、光纤性能要求:保障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2、光纤传输性能要求:(1)数据专线统一要求按 MSTP、PTN 或 MPLS-VPN 接入模式,此通信链路应为独立物理链路。每条通信链路应为 100M 互联网专线。(2)线路误码率≤10E-7(3)专线传输时延:<10+0.01 x G ms(G 表示距离,单位为 km);主干环路切换时间:<50ms;(4)线路发生故障时,主备用线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 <50ms;年网络可用性要求≥99.99%;丢包率<1‰; (5) 100%故障响应率;系统故障恢复时间:<4 小时;故障响应时间:<10 分钟。(6)长途网络延时≤30ms,本地网络延时≤10ms。3、光纤技术参数要求:(1)单模、传输波长1.30μm;(2)损耗系数 a≤0.4db/km;(3)材料色散系数:M≤3PS/KM·NM。(4) 有关光纤的模场直径,几何尺寸及机械物理性能等应符合 CCITTG652 建议和国家 GB7424-87 标准。(5)光纤衰减曲线应有良好的线性并且无明显台阶。4、为保证光纤通信的稳定性、安全性、连续性,应延用现有 IP 地址及物理数据通信模式。5、提供专职客户经理及技术支持 (提供 24 小时在线售后维护及联系电话); 6、互联网专线提供32个公网IP地址,免收IP使用费,并保证后续按需免费扩充; 7、提供现有光纤互联网专线租用续费三方协议授权书; 8、提供现有光纤专线指定 VPN 业务授权文件。2149500299000
2生猪等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分析预警直报终端资费直报终端续费1、每月全国 1000 分钟通话长,局网内 2000 分钟通话时长,每月不限流量,每月前 40GB 提供 4G 网速,超过后至 100GB 上网速度降至最高3Mbps,100GB 以上上网速度降至最高 1Mbps。含使用及维护费用,并提供现有直报终端售后服务。 2、为保证直报终端通信的稳定性、安全性、连续性,应延用原数据通信号码。 3、提供现有直报终端通信资费三方协议授权书。5001400700000

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2.合同价格:999,000.00元,¥:玖拾玖万玖仟元整。

3.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服务地点:5

3.3交货/服务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无。

5.履约保证金

5.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

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7.合同补充条款:无。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需方: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吉林省尚源商贸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光纤 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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