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9日14:2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1月27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虹、栾克云、曹国荣、朱欢、王玮(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莹、韦尚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莹、韦尚鸿 ***-******** | ||
附件: | |||
附件1 | 130-海关-机票-公开-最终.docx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13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QZX-2019-13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莹、韦尚鸿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因公出差的需求,方便员工购买国际及国内机票,拟选定合格的机票代理服务商,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服务期限1年,服务主要涉及机票咨询、预订、出票、退票、改签、票据配送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莹、韦尚鸿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7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宏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罗马花园丁座-104A
中标金额:根据《财政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王虹、栾克云、曹国荣、朱欢、王玮(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
规格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机票票务代理服务,服务期限1年,服务主要涉及机票咨询、预订、出票、退票、改签、票据配送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数量:1项;
单价:根据《财政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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