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9-D-0507)成交结果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9-D-0507)成交结果公告
受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9-D-0507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6号702
3.成交金额:1,455,730.26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张可欣、陈秀君、吴伯东(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立凤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北侧
3.采购人联系电话:姚洪敏,***-********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适用于非招标方式项目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
无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见附件
2019年12月1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标签: 物业管理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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