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项目编号:TJYH-2019-003)成交公告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项目编号:TJYH-2019-003)成交公告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 (项目编号:TJYH-2019-003)成交公告 受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 2.项目编号:TJYH-2019-00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马春健,祁葆义 李萌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静波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 6 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鹏:135*****10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创智东园2号楼606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1392.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2019年12月3日,经专家小组一致推荐,成都橙视传媒科技股份公司、海视博纳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橙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市华媒聚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均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推荐以上四家成为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2019年12月18日磋商会议,经核查天津市华媒聚能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未携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故按废标处理,其余3家响应单位经磋商小组会对响应单位的资格审查、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按各响应单位的投标结果确定结果由高至低推荐三名为候选人,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都橙视传媒科技股份公司为成交单位。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天津市纪委监委新媒体运行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TJYH-2019-003).pdf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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