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微信改造中标结果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微信改造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乙方: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YZB[CS]*******-1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微信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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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199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智慧医院微信改造 | 1 | 批 | 国内 | 299800 | 299800 | 健康之路 | V3.0 | 无 | ||||
合计: | 299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299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信息中心;
4.3交付条件: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合同标的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微信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验收时甲方、乙方等项目相关方都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一致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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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合同签定后,提供全额发票及上线运行报告,医院支付40%首付款 |
2 | 60 | 项目验收后,凭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支付60%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软件系统免费提供一年服务(服务期起始日期为系统验收第二天起),免费维保期满后,年维护费用为合同总额的10%。。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工作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存在自身缺陷,乙方应终身免费对软件进行相应的升级及修复。(1)、如果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需为甲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快速的服务,并以此建立长久的客户关系的服务标准。需建立了基于先进的服务理念、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支持下的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严格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2)乙方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实施等人员在现场完成需求调研、软件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修改及确认等工作,同时,根据售后服务承诺中的规定,在所承诺的维护工作响应时间之内,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3)系统的网络、软件在试运行结束转入稳定运行,并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乙方需有专门的负责人将为甲方安排定期维护服务。乙方需对系统进行例查服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总结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隐患,并及时提醒甲方,并及时消除有关隐患。(4)乙方应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5)乙方提供7×24小时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在接用户通知后4小时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4小时内未解决的乙方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4)若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存在自身缺陷,乙方应终身免费对软件进行相应的升级及修复。要求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提供免费的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在免费维护期内免费为乙方提供涉及的软件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乙方: | 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四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万能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9*****046 | 联系方法: | 150*****75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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