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道(含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高速出入口段)、松山湖大道环卫保洁中标结果
东莞大道(含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高速出入口段)、松山湖大道环卫保洁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莞大道(含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高速出入口段)、松山湖大道环卫保洁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1〕442号
评审日期: 2011年08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1年08月23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a)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b)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且在东莞市内有注册办事机构的独立法人; c) A包: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机械设备及必要清扫工具: 1台多功能洗扫车(最大总质量为15吨以上,集扫路和洗地于一体,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箱体为瓦棱型,并含喷雾降尘系统)、1台密闭式垃圾运输车、1台5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1台8吨或以上洒水车(含高压冲洗功能)、2台小型扫路机(以上湿式扫路车和洒水车的吨数以核定载质量为准;以上所有车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足够的手推密闭垃圾收集车和铲、扫把、除“四害”工具以及清除“乱张贴、乱涂画”所需的清洁剂和工具等等。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B包: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机械设备及必要清扫工具:1台多功能洗扫车(最大总质量为15吨以上,集扫路和洗地于一体,中置两立扫、中置超宽吸嘴,箱体为瓦棱型,并含喷雾降尘系统)、1台密闭式垃圾运输车、1台5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1台8吨或以上洒水车(含高压冲洗功能);以上湿式扫路车和洒水车的吨数以核定载质量为准;以上所有车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足够的手推密闭垃圾收集车和铲、扫把、除“四害”工具以及清除“乱张贴、乱涂画”所需的清洁剂和工具等等。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d)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2008年8月至今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e)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经办人名称: 潘振宇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1年08月16日 14,727,285.00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东莞市厚街镇三屯供电所二楼
B 2011年08月16日 13,897,422.00 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南路旗峰新村
评审小组: 王锐斌、李国雄、龚锋、赵国英、夏青、张智冲、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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