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0512-201912-158-0028

甲  方: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

乙  方: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

合同金额:¥25,000.00

金额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专职执业律师刘?萍?、聂铄?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职责:
1.对甲方业务活动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或者代拟经济合同、章程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3.协助甲方辅导业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4.协助甲方办理重要的法律事务;
5.办理甲方有关欠款催讨及发出律师函等业务;
6.办理双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工作。
法律顾问通过以上业务活动,维护甲方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或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等活动,双方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承诺优先受理,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四、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为不定期形式。甲方如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时,随时联系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乙方将另派律师办理或者与甲方协商另定时间办理。
五、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有关的文件资料等,需要法律顾问出差时,甲方应当负责出差的交通、食宿及差旅津贴等费用。
六、甲方每年应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签订本合同时壹?次性支付。
七、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2.人员及费用明细

律师姓名合计(元)
刘萍25,000.00
聂铄
合同金额(元): 25,000.00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0.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

  服务地点:广东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天山北路1号新星家园8幢********号房

电话:159*****005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号:****************052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街道办事处 濠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