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56)中标公告
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56)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银行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23日15:4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1月29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12月23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梁海玲、李宝珠、栾雅鑫、赵林东、王颖、王玮(采购人代表)、田建宾(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莹、韦尚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莹、韦尚鸿***-******** | ||
附件: | |||
附件1 | 56.商检-存款-公开-最终.docx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的委托,就“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QZX-2019-5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QZX-2019-56
项目名称: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莹、韦尚鸿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针对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应急周转金闲置资金利用现状,为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银行办理周转金业务的积极性,综合考量业务量和存款利率等因素,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投标人。
简要技术要求: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选定资金存放合格投标人2名,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存款服务,其中存款要求为保证本金及利息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莹、韦尚鸿***-********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9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23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中联商务中心一附楼
中标金额:存款年化净利率3.80%;存款利率上浮比例245.450%。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
中标金额:存款年化净利率3.75%;存款利率上浮比例167.857%。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费金额为4万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梁海玲、李宝珠、栾雅鑫、赵林东、王颖、王玮(采购人代表)、田建宾(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规格型号: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资金存放,选定资金存放合格投标人2名,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存款服务,其中存款要求为保证本金及利息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数量:1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单价:存款年化净利率3.80%;存款利率上浮比例245.45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单价:存款年化净利率3.75%;存款利率上浮比例167.857%。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商检技术服务公司、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标签: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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