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列东中学教学综合楼教室LED面板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三明市列东中学教学综合楼教室LED面板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列东中学

乙方:三明市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HJZB[XJ]*******的三明市列东中学教学综合楼教室LED面板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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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教学专用仪器1国内179900179900朗星LX-MBJS4-B-3650-XWK-01等



合计:179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17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三明市列东中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产品到货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货源渠道证明进行核验,来源不明或厂家不予认可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核验。中标人与厂家的订货协议或发票将作为验收的重要凭证之一。 4、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 产地证书等(若有)。 5、项目施工完毕能正常使用后由中标人对项目整体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应符合第1条款的验收依据,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6、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自检结果邀请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其中一家进行现场检测,要求符合《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的每一项指标。若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负责予以赔偿,采购人同时保留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人邀请第三方检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当中应予以考虑。 7、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原件)。 8、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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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0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将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首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21010%余款作为质保金,中标人在质量保修期间无违约情形,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叁年后无质量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如果中标人不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采购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支出,质保金的余额作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即¥17990,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将履约保证金转到甲方指定账户,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还需按合同价格的3%偿付给采购人违约金。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赔偿;2.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 服务的;2.3中标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采购人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1%偿付违约金;2.4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2.5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2.6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三明市列东中学乙方:三明市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梅列区高岩路3号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杜鹃新村17幢227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谢道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7*****86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
账号:账号:1404 0483 0960 1348 738


签订地点:三明市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面板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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