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编制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水利厅

乙方: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GK]*******-1的编制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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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19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1国内**************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通过采购人验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厅;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工作范围闽江流域(福建)、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福建)。5.2工作内容以《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利部第32号令)、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试行)等为主要依据,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2)流域水量供需平衡(3)主要控制断面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可分配水量(4)提出水量分配方案(5)提出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指标(6)提出主要控制断面水量调控建议5.3技术要求(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根据流域涉及相关地市已批复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水资源分区套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至流域,确定流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流域水量供需平衡以流域为单位,以水资源计算分区为计算单元,在节约用水前提下,分行业进行需水预测;在满足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的前提下,在现状及规划供水工程设施下,分析计算不同来水频率、不同水源的可供水量;对需水、可供水量进行供需平衡分析。(3)主要控制断面的可利用量和可分配水量根据流域情况,选定主要控制断面及各设区市河流分界线断面。可利用量:从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以及汛期下泄难以利用洪水量,剩余的水量可供河道外用水户利用,分析计算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可供水量:根据需水预测成果、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现状及规划供水工程设施情况,分析不同来水频率下,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的地表水可供水量。可分配水量:统筹考虑流域所涉及各行政区的河道外生活、生产用水,确定不同来水频率的流域所涉及各行政区的可分配水量。当来水量丰沛时,主要控制断面可分配水量在满足当年用水需求前提下,根据区域需求,适当增加可分配水量,通过建设引调水工程、调蓄水库或水权交易等方式,蓄丰补枯,满足特枯水年或应急备用需要;当来水量贫乏时,主要控制断面可分配水量应按同比例削减。(4)水量分配方案确定流域各行政区各来水频率地表水资源量指标;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制定用水量分配方案,确定不同来水频率分配至各行政区地表水取用水量。(5)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指标根据确定的各行政区,不同来水频率的当地地表水取用水量可分配水量指标,结合河道内生态与环境用水量、跨流域调水量提出不同来水频率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根据河流水功能区划分、取用水工程原水水质要求确定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质控制指标。(6)水量调度方案和突发应急预案拟定水量调度基本原则,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与调度方案。确定特殊情况下的水资源配置原则、思路与对策,完善突发应急预案。5.4提交成果(1)《福建省闽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报告》(2)《福建省九龙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报告》(3)《福建省汀江水量分配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验收以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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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5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50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所有权利义务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违反本合同第5、6条约定的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及因乙方违约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0.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本合同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对超出日期按每日15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扣款占比超过合同总价款1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及因乙方违约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10.3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并保证本项目通过验收,甲方不接受合同的部分履行。若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部分文件未能如期交付,或者本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付或追回全部价款并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按10.1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支付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对超出日期按每日1500元赔偿,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但由于资金拨款不到位、预算未核准或其它非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拖延提交成果和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10.5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超出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10.6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索赔金额均应在责任确定及损失赔偿核定后30日内支付完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需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需经对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在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及可能对本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方案,甲方具有决定权,乙方应当服从;(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能按本协议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人员,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10.1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4)本项目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修订、变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乙方拒不修订变更、修订变更超过30日仍未完成、修订变更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10.1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14.2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向乙方提供实施本协议的全部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3)参与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4)按协议支付价款。14.3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对本项目编制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协议内容,开展服务工作;(3)履约过程中,有到现场勘察的权利;(4)按协议收取价款。14.4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服务成果的真实、准确、规范、有效并符合本合同约定及验收标准;(2)乙方负责项目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税费、学习交流、汇报调研、现场查勘、交通差旅、报告印刷、资料购置等费用;乙方负责甲、乙方组织召开的咨询会、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所有费用;(3)对甲方提出有关服务成果的质疑,乙方应书面给予及时、细致、合理的书面解答,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工作进展报告及相关内容;(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委托事项保守秘密。不论何时,均不得泄露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资料或甲方的其他秘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全部信息严格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借用甲方的资料,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全部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6)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水利厅乙方: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住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住所:福州市东大路158号
单位负责人:赖军单位负责人:何文兴
委托代理人:梁生雄委托代理人:黄燕
联系方法:********2437
联系方法:181*****67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东门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131*****040001883账号:****************0314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3日



标签: 项目合同 生态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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