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利局机关LED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公告

益阳市水利局机关LED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公告

益阳市水利局机关LED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3
采购合同编号:********10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水利局机关(甲方)
供应商(全称):益阳市景明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制作安装
(2)项目内容: 拆除原水利局办公楼一楼大屏,将深圳百一光电12.15平方LED显示屏安装在原位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0800
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A020207-LED 显示屏益阳市景明广告有限公司LED显示屏
1150,8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2月06日,履行期限:10天。
地点:益阳市水利局
方式:
4.付款
1、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95%,余款质保期一年满后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12-0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12-06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孙小华法定代表人: 张德昌
委托代理人 谢冬明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133*****960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益阳分行

帐 号:****************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制作 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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