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户籍历史档案电子扫描加工中标结果

公安局户籍历史档案电子扫描加工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大田县公安局

乙方:福州震旦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5]HJZB[GK]*******-1的大田县公安局户籍历史档案电子扫描加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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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1国内**************福州震旦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震旦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预估:大田县公安局现有室藏户籍历史纸质档案约288万张纸。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据,结算数量以实际核算为准。如实际数量有增加,完工期不变。要求投标商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前,参照《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见附件《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将有关数字化加工设备、数字化加工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5.2工作内容 包含文书档案全文扫描处理,基本流程包括:档案调卷→整理核对→部分已破损的档案修裱→原件拆卷→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条目录入→数据存储及合并→光盘刻录→数据挂接(关联)→原件装订→完整归还→数据检查等工作。投标人还须提供免费导入采购单位已有的电子文档系统的服务(含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档案管理系统)及独立档案查询系统一套(含软硬件)。除了大田县公安局现有室藏历史户籍纸质档案外,还可对接导入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历史户籍纸质档案数字化成品。最终验收时移交甲方的成品包括:档案数字化图像三套(光盘刻录或移动存储介质保存)、历史户籍档案查询系统(已导入档案数字化图像及信息目录)。数字化成品导入采购单位已有的电子文档系统及挂接导入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历史户籍纸质档案数字化成品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安排。 户籍历史档案的著录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生登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出生证号、公民身份号码、父亲及母亲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2、死亡注销: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死亡原因、死亡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3、市外迁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准迁证号、迁移证号、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4、迁出市外: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准迁证号、迁移证号、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5、市内移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6、市内移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7、所内变动: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8、项目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项目、变更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变更项目的内容)、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9、户口注销: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0、恢复户口: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恢复原因、恢复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1、常表: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信息(曾用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变更的信息)、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2、身份证编码表:年、月、公民身份号码; 13、户口底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变更的信息)、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4、派出所审批: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业务类别、审批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5、分局审批: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业务类别、审批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6、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申领日期、经办民警; 17、九项变动表: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变更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变更的信息)、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8、口卡:类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迁入地/现住地、机构、办理时间、经办民警; 19、居民身份证领证: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领证日期、经办民警; 20、居民身份证挂失: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挂失日期、经办民警。 5.3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建立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制度的通知》、《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名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市档案馆各项规章制度,数字化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加班,每天工作时间参照档案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调档、拆卷与装订均在阅档室内完成,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 2)、扫描前处理 A、编写页码: a、对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案卷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来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 b、一份文件若有主页和浮贴,先编主页号,后编浮贴页号,如浮贴内容与主页内容无关,先编浮贴页号。 c、左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右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左下角,背面编在右下角;上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 b、已经编过页码的档案,或原有页码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码,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码,并在数字化工作单中加以说明; d、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排列位置不连续,必须调整文件顺序,由此造成页码不顺的,需就受影响的部分重新编号。 c、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表格(两张以上相同的空白表格)、白纸及废草稿纸不编页号。 d、如确认是废草稿纸,若卷内图文与前后文件没有任何联系的可以不编页号,但如果文件的内容能够连接,也可按顺序编号。 e、案卷遇有特殊情况,由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决定是否重新编号。 B、档案装订物拆除 a、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 b、拆除档案装订物时可使用相应工具,对筒子页和其他粘连页面用小竹签等工具小心撕揭剥离,但不得损毁档案,若粘连过牢,需经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确认保持原貌;对无破损但褶皱的页面可采用电熨斗熨平,电熨斗温度必须控制在60度以内。 C、重份档案的处理 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中标注说明,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同一案卷内,出现的重复文件,应将重份文件置于备考表后编页,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 D、档案保护性处理 档案保护性处理是对确定扫描的档案,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案卷作出评定,并在备考表和目录著录项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检送修复。 E、填写备考表 凡经数字化前整理的档案,应填写备考表,并由整理、编页、检查人员签名(盖章)。在备考表中除标明文件页数、重份等情况外,还可注明特殊档案和需要说明的情况。如邮票、商标、案例、书稿、手稿、名人手迹、实物档案及特殊文种。 3)、确保在著录和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前期档案由于时间久远,纸张载体质量差,损毁较严重,对其进行修裱,包括喷潮、上浆、托裱、上墙、挣干、裁切等。裱糊工作不收费。将档案原件的装订线拆除,排好顺序,不得出现任何漏缺页及顺序差错,更不能对档案原件有任何损坏。处理过程中要记录每卷档案原件的总页数,注明每一页幅面的大小A3或A4,A2或A0,原件缺码的也要注明。按要求把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重份的文件、未解密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的文件不扫描原稿。 4)、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力求保护原件。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 5)、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扫描图像质量不得低于档案原件复印质量。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1度。大幅面档案文件,如工程图纸、报纸等尺寸超过A3的,选用大幅面图像扫描仪(AO) 6)、档案扫描完成后,需要与馆藏现有的计算机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7)、目录校对和审核、逐卷核对档案实体卷封与电子目录的对应信息(档号、文件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文件编号、解密划控等),如有不规范、不准确的要修改、补充,如遇档案原件页码编错,或者漏编,应该按照档案相关规范更正或者补编页码。以前著录漏录的要补录,没目录的要编目、录入,错误条目要修改。数据格式选择必须符合福建省档案数据档案格式规范的要求,并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档案馆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8)、个别原来没有卷内目录的卷,要把补录的目录打印出来制作成卷内目录归入卷宗,原来目录有错误的需要重新打印目录,重新装订。对不规范、不准确文件题名(含英文档案),须依据《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进行修订或重新拟写,对于数据库内无目录的须补拟,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概括,以简洁通顺的语言准确揭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并做好所修改案卷目录的台帐登记备案工作。 9)、为保障数字化成果质量,中标方需提供数字化配套系统,对数据进行校验、转换、验收、刻录、识别转换等处理,同时中标方需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在成果移交时必须按要求向市档案馆移交。 10)、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乙方完成人员进场,同时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应到达项目工作场地并完成设备调试,向甲方申请调档。 11)、人员配备 (1)本项目现场实施负责人,有3年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负责人经历,承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至本项目合同期满(除非甲方要求更换负责人)。 (2)专业的档案加工队伍,至少配置15名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员工,至少配置4名持有档案人员上岗任职资格证人员。 (3)乙方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与甲方工作人员基本一致。 12)、保密与安全 (1)乙方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与安全协议另签);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福建省档案管理的相关保密制度。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甲方,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乙方必须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定保密安全协议书。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5)乙方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并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与甲方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有记录。 (6)乙方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措施安全保密工作的可行性、可控性、操作性强,应急效果好,且能按照最新的国家局的通知要求进行涉密件与非涉密件的区分。 (7)乙方不得把不属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护。 13)、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档案纸质复杂,工作量大,项目进度紧,乙方需有充足的人员和设备以及数字化技术保障。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在加工场所配备项目需要的所有应配设备和人员。 14)、其他要求 数字化加工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完成项目后,双方均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并把存贮档案数据的所有硬盘移交业主单位。加工项目结束后,对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必须将所有数据彻底删除后,确保数据不外泄的情况下,所有设备由中标单位收回。 本项目为按实结算,结算数量以实际核算为准。旧版常住人口登记表,存在一表多人,要按人著入,按页计费。 5.4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 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福建省公安机关纸持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堆规范(试行)》和《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设备与技术要求 A、扫描设备 扫描设备为零边距平台式扫描仪、高速扫描仪和大幅面扫描仪,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乙方需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进行扫描,纸张状况较差,以及过薄、过软或者超厚的档案,采用平板扫描方式;纸张状况好的档案可采用高速扫描方式。大幅面的采用图纸扫描仪。乙方需自携设备和人员上门提供加工服务,包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包括:电脑、扫描仪、服务器、移动硬盘、存储设备、网络环境、办公桌面、监控等)、甲方只提供场地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 B、扫描模式:为了保证完整呈现档案原貌,档案全部采用全彩扫描。 C、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参数大小均选择≥300dpi,原则上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为准。 (1)采用彩色模式对档案进行扫描时,其分辨率均选择≥3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适当提高分辨率到500dpi。 (2)对特殊纸质档案,如照片等,扫描采用彩色,分辨率选择≥600dpi。 D、扫描规格与命名 (1)对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存储的图像文件,单页平均保持在300KB以下。 (2)纸质档案扫描的图像存储为TIFF格式,并能根据要求输出JPG,双层PDF格式,达到G4标准。 (3)纸质档案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以该纸质档案的档号命名,质量达到OCR识别效果。 E、数据备份 (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硬盘备份由乙方提供2T硬盘4个,离线备份存储的DVD光盘,必须是国际著名品牌金盘,一式四份。 (3)备份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数据挂接:要求数字化的档案能准确的与福建省办公OA中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三明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查询系统挂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性。 F、项目质量标准 (1)著录成果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扫描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2)质量标准达到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正确率100%; 2)扫描图像:漏扫率≤0.1‰;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良率≤0.1‰;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0.1‰; 5)目录核对、完善:以目录条数为单位,其中任何一个字段(包括档号、正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等)错误视为本条错误。条数差错率0.1‰;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8)提供的数字化最终成品,甲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最终整改完所有数据必须达100%正确率。必须通过公安机关质量智能审验系统检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指标提供合格的数字化配套系统,并能进行相关校验、识别、转换操作。 著录目录数据库录错或者不符合甲方规范和甲方告知均视为错误,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图像文件与著录目录挂接错误,与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其它图像质量问题,工作内容不符合甲方告知,如漏扫和多扫,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正确率100% (2)扫描图像:漏扫率≤0.1‰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良率≤0.1‰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0.1‰ (5)目录核对、完善:以目录条数为单位,其中任何一个字段(包括档号、正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等)错误视为本条错误。条数差错率≤0.1‰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8)提供的数字化最终成品,甲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最终整改完所有数据必须达100%正确率。 6.1.2项目抽检 (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以及验收指标的其它要求。 (2)日常验收,甲方按批次提供案卷给乙方,500卷左右为一批。甲方对乙方质检后的数据和档案进行抽检。当抽检合格时,甲方可提供下一批次案卷,但乙方需对错误数据重新检查修改。 6.1.3验收审核 (1)甲方对乙方数据分批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如果提交验收的数据涉及验收指标任何一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接收错误数据并且不再提供下一批案卷,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果连续三批次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填写《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检查错误登记表》内。 (2)首次验收的100卷档案甲方抽检不合格或者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同一批次档案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后,同一批次档案第二次抽检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验收中检出的所有错误,乙方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甲方验收。 (5)数据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刻录DVD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一式三份提交给甲方,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甲方数据库迁移。加工监控录像须刻录DVD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甲方。 6.1.4分期验收 乙方在完成计划中的每期任务后,正式书面提请每期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标准随机进行抽样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保存在服务器上的图像及其属性数据与保存在光碟上的数据要一致,并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 6.1.5总验收 (1)全部任务完成后,乙方正式书面提请总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3)乙方须负责提交的数据成果与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统和省档案管理系系的顺畅衔接,确保公安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和利用。 (4)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合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99.5%以上予以验收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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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支付10%启动资金(中标人需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
280中标人按派出所完成工程量完成数据挂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超过预付款部份的80%进度款(需提供等额发票后支付)。
35项目全部完成,经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95%.(需提供合同余款金额发票后支付)
4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7天内拨付5%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定合同前,向甲方指定帐户缴纳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完成,无违约情况向乙方无息返还中标履约保证金。或向甲方提供等额履约保函。。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承诺严格履行职责,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赵喜珠
甲方:大田县公安局乙方:福州震旦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工路28号#捷福产业园6号楼5层C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曾丽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52*****082
联系方法:189*****48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账号:150*****70001274

签订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标签: 电子扫描 档案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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