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PKI/PMI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公安局PKI/PMI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FJSH[GK]*******的莆田市公安局PKI/PMI应用支撑系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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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密码产品 | 密码产品 | 1 | 项 | 国内 | 753800 | 753800 | 吉大正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G3000-G、G200、GUCH-20、JUDC | 无 | ||||
合计: | 753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753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建设周期至2020年2月,交付后三个月内完成PKI/PMI系统国产密码算法替换升级、应用系统支持国密算法改造等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设备清单 1.应用支撑 高端集中认证网关 1)1)机架式设备,4千兆电口+2千兆光口,冗余电源,带液晶显示面板; 2)性能要求:Web认证:用户认证速度不小于880次/秒、平均响应时间:<1秒、系统稳 定性大道7×24小时不间断无故障运行;报文认证:用户认证速度不小于8000次/秒、平均响应时间:<1秒;主路认证:新建连接速度不小于3400次/秒、最大并发连接数不小于20000次、最大并发用户数不小于2100次;吞吐率不小于840Mbps 3)支持与福建省厅目录服务系统、PMI系统、UMS系统的对接,能够获取相关属性、证书及权限信息 4)要求支持与福建省厅新建RA、CA、ARA、AA系统无缝兼容数据及业务功能,保证应用网关可以正常查询访问RA、CA、ARA、AA系统的各类数据及业主功能。 5)支持主旁路合一的认证模式。 6)采用HTTP标准协议、XML数据格式与其他相关产品和应用系统交互,无缝衔接 7)为保证公民隐私安全可靠,所投认证网关需支持与现有省厅安全监测平台联动,实现数据统一上报,数据统一审计,数据关联分析研判。 8)支持与省厅PKI集中安全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在添加待保护应用的时候需要得到省厅集中安全管理系统的集中审批,用过后才能生效,便于省厅对全省应用管理接入的集中控制。 9)要求同时支持SM2和RSA双算法 投标人需提供达到《福建省公安PKI/PMI系统国产密码算法替换及升级建设任务书》要求的截图等证明材料:即与省厅现有目录服务系统、PMI系统、UMS系统,获取相关属性、证书及权限;与省厅现有证书集中安全管理系统,省厅对全省应用管理接入的集中控制;为公安部认可的产品。 2.制证系统 证书设备 支持警员数字证书申请、审核、制作、更新、查询、注销、冻结、解冻数字证书生命周期管理;配套专用制证、注销软件,制证专用管控系统保证制证终端专人专用,专机专用、制证终端系统需配备具有独立身份认证;为保证制证安全可靠,制证终端需支持与现有省厅安全监测平台对接,实现制证信息数据统一上报,数据统一审计,数据关联分析研判;要求支持与福建省厅新建PA系统无缝兼容数据及业务功能,保证制证终端可以正常查询访问RA系统的数据及业务功能。 投标人需提供达到《福建省公安PKI/PMI系统国产密码算法替换及升级建设任务书》要求的截图等证明材料:即与省厅现有制证系统对接,数据访问、上报等;为公安部认可的产品。 3.介质 证书介质 1)生产厂商是公安部认可的公安PKI/PMI系统中的证书存储介质供货商 2)支持PSA1024,PSA2048,SM1,SM2,SM3算法 3)无缝兼容省厅公安PKI/PMI系统,可安全存储公安PKI/PMI系统定制签发的数字证书 4.解锁介质 证书解锁介质 1)公安数字证书(国密)解锁工具 备注:1.项目建成并终验合格后,软件系统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三年,硬件系统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监控、BUG修复、性能调优、设备维修更换、软硬件升级等服务。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2.以上招标内容中有要求与省厅系统无缝兼容和对接的,各投标人需提供无缝兼容及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在2020年2月份前无法完成无缝兼容对接的,则按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虚假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系统安全性要求:系统架构于公安信息网,系统设备要符合公安部认可的产品。 (二)项目工期 1.工期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至2020年2月,交付后三个月内完成PKI/PMI系统国产密码算法替换升级、应用系统支持国密算法改造等工作。 (三)项目验收 1.初步验收:系统开发、部署、调试完成并上线之后,建设单位组织初验。系统初验的基本条件是:①全面完成系统的设 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②系统运行稳定,业务流程符合要求。 2.试运行: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3个月的连续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软件开发商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用户能够正确的理解和使用系统,同时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系统。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两个月无重大故障为止。 3.竣工验收:试运行期满后如果系统工作正常、稳定,可以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求:①提交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文档, 如技术文档、 实施文档、 用户使用和操作手册、中标合同等;②安装、调试、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均已解决;③用户单位出具系统建设和运行满足预期要求的证明文件。④监理单位提供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初步验收:系统开发、部署、调试完成并上线之后,建设单位组织初验。系统初验的基本条件是:①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②系统运行稳定,业务流程符合要求。 2.试运行: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3个月的连续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软件开发商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用户能够正确的理解和使用系统,同时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系统。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两个月无重大故障为止。 3.竣工验收:试运行期满后如果系统工作正常、稳定,可以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求:①提交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文档, 如技术文档、 实施文档、 用户使用和操作手册、中标合同等;②安装、调试、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均已解决;③用户单位出具系统建设和运行满足预期要求的证明文件。④监理单位提供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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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所有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到货验收完成支付合同款的30%; | |
2 | 30 | 初验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0%; | |
3 | 35 | 终验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35%; | |
4 | 5 | 三年维保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支付余款5%。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合同完毕后(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乙方所供货物验收通过签名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按时足额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未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30%。 10.2乙方无故中途违约解除合同的,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尚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10.3乙方超过30日未能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逾期金额的30%。 10.5甲方无故中途违约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莆田市公安局 | 乙方: | 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花园1#楼六层01室A-01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3*****162 | 联系方法: | 138*****01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486-0002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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