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性教育基地及展陈馆建设工作成交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性教育基地及展陈馆建设工作成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9年12月24日组织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性教育基地及展陈馆建设工作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中天华政采招字2019-126号。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内容: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党性教育基地及展陈馆建设工作

1项

*******


注:报价单位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3日

5.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4日

6.磋商结果:


序号

成交单位

项目名称

成交价(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地址

1

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党性教育基地及展陈馆建设工作

*******

刘保红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89号1幢B座9层0902室


7.磋商小组:陈惠敏、关瑞、白发平(采购人代表)

8.采购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88号

联系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

9.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曹军军,朱祎帆,薛珊,岐少华

联系电话:****-*******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10.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1.6125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标签: 展陈 教育基地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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