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闽江口污染详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闽江口污染详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闽江口污染详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YC[GK]*******-1作者: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19-12-24 12:3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福建师范大学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C[GK]*******-1的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闽江口污染详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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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闽江口污染详查项目1国内**************定制定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第一阶段成果需2019年12月底前提供,总成果2020年10月底完成提交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70室;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14合同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次性提交总成果并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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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签订合同后
250提供总成果后
320正式验收合格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合同款,并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前期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具体如下:14.1 服务要求对闽江口污染详查研究。项目应提交的成果和技术要求如下:14.1.1闽江口各类入江(海)污染排放信息统筹成果主要内容: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海洋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建、农业、渔业、水务等部门污染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将相关信息数字化并利用GIS工具出图标示,完成入江(海)排污口初步排查清单,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基本要求:至少应收集并分析整理以下内容:①工业企业清单情况,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等;②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 称、位置、登记审批、水质监测数据等)、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功能区划等相关资料;③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情况;④相关污水处理厂情况、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闸坝、泄洪口、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⑤建筑工地情况,包括名 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铁路、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港埠企业等污水排放信息;⑥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田灌溉及入河退水口(季节性变化规律)等资料。14.1.2排污口全面调查摸底成果主要内容: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归类和汇总“三级排查”污染资料、照片等,汇总入江(海)排污口现场排查情况和和面源基本情况,完善入江(海)排污口初步排查清单。分析闽江口排查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农业污染、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特征,计算污染源入江总量。完成详查污染源分布图和污染源数据库构建,附数据库说明。提交时限:2020年1月20日前基本要求:除调查分析报告外,应提供以下调查附件:①卫星遥感解译图(包括区域地貌、产业分析、水系特征、土地利用类型)、无人机飞行范围(Shapefile格式)等;②入江(海)排污口现场排查表和完善后的入江(海)排污口初步排查清单;③入江(海)种植业、养殖业、生活污染面源基本情况详查表;④现场拍摄照片(按照编号、每个排污口一个文件夹);⑤详查污染源分布图(A0、A3纸质和jpg格式电子版),污染点源、面源数据库(Shapefile格式,地理坐标系选择WGS-84坐标系)和说明书。14.1.3水质水量监测溯源分析成果主要内容:汇总完成入江(海)排污口溯源结果,分析闽江口水质与水文(水口水库径流量、潮汐潮流、盐度)、外部水质(上游水质、外海水质)、污染物(点源、季节性变化面源)排放、气象(温度、风速风向)等的响应关系,预测闽江口水质年内变化规律,计算各区域污染物排放对闽江口各类水质的影响权重。提交时限:2020年4月25日前基本要求:除分析报告外,应提交以下调查附件:①异常采样排污口和重点监测排污口监测结果表;②水文水质同步监测记录表和水质监测数据填报表;③近岸海域海水监测的水质监测数据填报表;④入江(海)排污口电话溯源调查表和入江(海)排污口溯源结果。14.1.4分类整治方案主要内容:完成入江(海)排污口的整治分类清单,包括依法取缔类、清理整治类、符合要求规范类。建立“一口一策”,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逐一明确入江(海)排污口整治要求,编制整治方案,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入江(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汇总部分整改任务,规划后续各地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任务,有效管控入江(海)排污量。提交时限:2020年6月底前基本要求:①入江(海)排污口的整治分类清单:依法取缔类、清理整治类、符合要求规范类;②整治方案分为:已形成的整改任务和后续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任务。14.1.5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内容:(1)开展闽江上游、外海水质和入江污染总量控制初步研究,提出闽江干流各关键节点的通量、支流通量和排污口总量、外海水质要求;(2)闽江口污染排放长效监管体系构建和生态环境整治方向、整治目标分析。提交时限:2020年6月底前基本要求:建立入江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等工作规范体系,构建闽江口水质信息与入江(海)监管联动“一张图”,逐步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入江(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治江(海)主体责任,防止已整改完成的入海排污口回潮、反弹。14.1.6闽江口考核站位布设优化建议主要内容:分析闽江口各考核站位水质时空变化规律,给出各考核站位水质较好、较差时段。在原来设置的闽江口监测站位基础上,提出增设3~5个考核点对闽江口水质进行考核的建议,并分析增设后的闽江口考核站位考核闽江口水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交时限:2020年6月底前基本要求:利用构建闽江口水环境数学模型,综合考虑水文(水口水库径流量、潮汐潮流、盐度)、外部水质(上游水质、外海水质)、污染物(点源、季节性变化面源)迁移转化、气象(温度、风速风向)等条件的影响因素,分析闽江口各考核站位水质时空变化规律,给出各考核站位水质年内较好、较差时段。14.1.7闽江口污染详查和对策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以上述六项分项成果为基础,进行拓展、完善、深度分析,形成《闽江口污染详查和对策分析报告》,以指导今后闽江口区域污染整治和环境综合管控。提交时限:2020年6月底前基本要求:所提交成果均应包括正本报告、附件、附图及相应的原始档案材料。14.2 人员要求(1)乙方应组成10人及以上项目组,并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人员构成应为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应至少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项目组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福建师范大学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单位负责人:游昕单位负责人:王长平
委托代理人:郑伟华委托代理人:谢蓉蓉
联系方法:138*****521
联系方法:150*****283
开户银行:福州市工商银行南门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账号:140*****090********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详查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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