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0730-196112HN0222

采购人(全称):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浩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昭财采计【2019】48号

(3)项目内容: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设备采购

(4)项目承包范围: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1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长沙浩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湘潭昭山示范区政务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1

121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19年 12月 04日,履行期限: 15天。

地点:昭山示范区服务大厅

方式:乙方送达采购单位

4.付款

1、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平稳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年12月04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二 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年12月04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长沙浩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政务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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