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结果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结果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

结果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

项目编号:YGJ-2019-1203

二、项目简要说明: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

三、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9年12月6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2月26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香刚、李智刚、刘东阳、琚海、刘志英

评标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海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494881.16元;

地址: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堡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建工(集团)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毛海滨

电话:****-*******

地址:安阳市商都路与文源街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凯

电话:176*****126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三个工作日。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招标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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