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9-D-0221)中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9-D-0221)中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9-D-0221)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9-D-0221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418天津卓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庞大汽贸园内江淮4S店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公务用车租赁代驾服务★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成熟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租赁监控管理平台,且能随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上一月车辆运行数据,满足采购人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公示的需要。同时该监控管理平台可以满足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对租赁车辆管理的系统对接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采购人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对采购人已有或将来的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免费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接口费投标人统一报价50000元,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有效保障车辆使用安全、维修保养及时,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车辆限行等,停驶期间,中标供应商能调配替换车,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投标供应商应承诺提供1辆(含驾驶员)7*24小时的备用车服务。3. 采购人对租赁车辆、自有车辆及其驾驶员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租赁车辆和自有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供应商应与全部车辆驾驶员签订廉政承诺书,保证合规出车,确保用车安全,驾驶员以外人员不得驾驶租赁车辆。4. 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各自指定专人对接、协调租赁车辆与驾驶员的相关问题。租赁车辆的救援、应急用车等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即时响应,市内六区2小时完成响应,非市内六区6小时完成响应。中标供应商应设专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全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设专职运行统计人员负责全部车辆运行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工作。7. 采购人机关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管理部除法定节日休息外,周六对外营业,其中市内六区及开发、塘沽等8个管理部周六、周日对外营业。具体车辆使用情况见附表(附表仅供参考,路线时间随采购人实际情况而变化)。车辆使用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调遣。1.041841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瑞艳,杨月强,王胜利,黄玮,刁烜(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立凤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1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熊冬梅:***-********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不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TGPC-2019-D-0221).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6日

标签: 代驾服务 公务用车租赁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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