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SXCG********-1)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两年 | 名称: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号行政办公中心一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项目负责人:章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 1.名称:黄山市歙县辉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歙县红卫场(行知中学院内) 2.名称:歙县凯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经济开发区(黄山健华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 3.名称:歙县红利汽修养护中心 地址:歙县桂林镇吴川村马路组 4.名称:歙县歙州汽车修理厂 地址:歙县徽城镇人民路车田(黄山东路126号)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 1.配件、材料费: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含辅助材料)按维修企业向市场采购实际金额结算; 2.材料管理费率:按10%,材料管理费率是指维修企业向市场采购车辆维修所需配件、材料(含辅助材料)而发生的运杂费、保管费、税收和合理利润等的加成率。 3.工时单价:按7元,工时定额按照所修车辆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 | 名称: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2年 单价:100万元/年 | 叶 华 吴文浩 金忠诚 吴泽浩 吴克平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歙县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约320辆公务用车。服务期限: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如遇有公车改革等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12月5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26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7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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