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人民法院白湾法庭法制文化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人民法院白湾法庭法制文化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人民法院白湾法庭法制文化展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公告发布时间2019-12-27 09:23
代理机构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788(仅限技术咨询)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女士
采购人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马尔康市美姑街286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7*****788(仅限技术咨询)
行业划分:R879
成交日期 2019-12-26 10: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19-12-12 17:02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王宇(采购人代表);李芳(SC*******);刘术名(SC*******
评审时间 2019-12-24 13:3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完工时间:合同生效后3日内完成法治文化制作文件设计工作;制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2、建设地点:马尔康市白湾法庭。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货、安装完成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5日内支付。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正式有效发票。4、验收方法与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支付到采购人。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法治文化内容均能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安装等方面而引起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省内8小时内(省外1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更换新的法治文化展示内容。
总成交额(单位:元) 2475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马尔康市人民法院白湾法庭法制文化展示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蜂窝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1-1幢1218室;中标金额:2475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贝森南路支行银行账号:****************738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000元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成都蜂窝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4.75万元;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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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展示 文化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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