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绩效评价报告中标结果
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绩效评价报告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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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扩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东莞市企石科技工业园
绩效评价项目: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
评价合作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目 ?录
********6#_Toc********1">一、项目概况. 2
********6#_Toc********2">(一)项目背景. 2
********6#_Toc********3">(二)绩效目标. 3
********6#_Toc********4">(三)组织管理. 3
********6#_Toc********5">1.组织架构. 3
********6#_Toc********6">2.项目管理. 4
********6#_Toc********7">(四)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5
********6#_Toc********8">1.资金安排. 5
********6#_Toc********9">2.资金拨付. 6
********6#_Toc********0">(五)项目建设进度. 7
********6#_Toc********1">1.项目前期工作. 7
********6#_Toc********2">2.项目建设进度. 8
********6#_Toc********3">二、指标得分及分析. 9
********6#_Toc********4">(一)项目投入指标分析. 10
********6#_Toc********5">(二)项目管理指标分析. 10
********6#_Toc********6">(三)项目产出指标分析. 11
********6#_Toc********7">(四)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11
********6#_Toc********8">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12
********6#_Toc********9">(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保障生产安全. 12
********6#_Toc********0">(二)按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管控. 13
********6#_Toc********1">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6#_Toc********2">(一)项目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 14
********6#_Toc********3">(二)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尚未签订. 15
********6#_Toc********4">(三)项目施工人员保障和物资保障有待加强. 16
********6#_Toc********5">(四)部分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材料未提供,项目质量难以保障. 16
********6#_Toc********6">(五)施工减排工作未有效落实. 17
********6#_Toc********7">(六)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出现错误,资料审核不严谨. 18
********6#_Toc********8">五、相关建议. 18
********6#_Toc********9">(一)合理编制进度安排,加强项目规划管理. 18
********6#_Toc********0">(二)尽快签订代建合同,明确主体责任. 19
********6#_Toc********1">(三)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保障工程进度. 19
********6#_Toc********2">(四)规范第三方服务采购,保障项目质量. 19
********6#_Toc********3">(五)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落实施工减排工作. 20
********6#_Toc********8">附件 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21
为了解企石镇“东莞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的“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捷瑞扩产项目”或“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受东莞市财政局企石分局(以下简称“镇财政分局”)委托,依据财政部、东莞市以及企石镇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结合专项资金的政策要求,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捷瑞扩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瑞科技”)位于企石镇科技工业园区,是一家集研发制造电子、电器、LED光电子、汽车、医疗器材、太阳能、液体硅胶射出成型等产品的的综合性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计划加大设备投入,扩大厂区面积,加大生产能力,于2017年3月向东莞市企石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石科技园”)提出租赁厂房申请。企石科技园于2017年5月向企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申请新建厂房。镇政府将该项目纳入2017年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报送至东莞市政府审批。2017年6月经东莞市政府批准后,镇政府于2017年8月22日将批复下达至企石科技园,同意项目实施。
(二)绩效目标
根据镇政府办公室《关于企石镇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新建厂房的批复》(企党政联议复〔2017〕49号),厂房原计划为混凝土框架结构4层,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9,800m2。但根据项目工程设计显示,实际厂房占地1,955.85m2,总建筑面积7,942.96m2,建筑高度20.25m,地上4层。企石镇财政分局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镇财审中心”)2018年4月23日编制的《企石镇财政分局投资评审中心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书》以7,942.96m2厂房建设规模为基准核定项目工程造价。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年产值达2.5亿元,年纳税额约2000万元,提供300个就业岗位。同时,镇财政增加厂房租赁收入120万元。
(三)组织管理
1.相关主体
根据镇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企石镇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通知》(企府办〔2017〕8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度。另外,根据《镇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年第5期),本项目由企石镇住房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镇住建局”)负责代建,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作负责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企石科技园与企石镇重点工程办公室(镇住建局内设机构,以下简称“镇重点工程办”)签订代建合同,由镇重点工程办负责具体开展代建工作。相关责任主体列示如下:
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
代建单位:镇重点工程办
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东莞市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2.职责分工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池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的通知》(东委农工办函〔2017〕13号)的要求,该项目由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开展,并指定专人抓好落实。项目重大问题需报镇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项目从工程设计开始,由镇重点工程办于2017年10月18日开展对本项目的代建工作,但勘察工作、办理环评和供地工作由企石科技园具体负责。镇重点工程办制定周例会制度开展项目监管工作,定期向各方通报工程进度、安全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组织监督巡查,形成安全监理周报;同时组织考核施工监理。另外,镇重点工程办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单位、监理单位,成立工作联系群,开展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依据相应的项目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四)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
1.资金安排
根据《企石镇关于申请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及相关批复文件,捷瑞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为2,030万元,其中包括镇政府向东莞市政府申请东莞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投资年限2年,资金已于2017年6月下达镇财政分局。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建筑费用、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
根据镇政府办公室《关于企石镇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新建厂房的批复》(企党政联议复〔2017〕49号),镇政府办公室批复企石科技园项目概算总造价1,630万元,包含建筑费用1,200万元,配套费用430万元。根据镇财审中心编制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书》,镇财审中心核定项目工程造价为12,500,572.37元,核定项目前期服务费用785,018.00元,前期服务费用包括勘察、设计、审图、环评等其他前期事项产生的费用。
2.资金拨付
企石科技园及其他相关资金使用单位按照实际资金支出需求,向镇政府申请,镇政府批复后报镇财政分局申请拨款。截止2018年7月31日,镇财政分局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共计395.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的比例为19.50%,其中最大一笔为土地流转费用373万元。2017年9月11日,企石科技园向镇政府申请项目土地流转费用373万元,经镇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报镇财政分局申请拨付项目土地流转费用,镇财政分局于2017年10月12日完成拨付。具体资金拨付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名目 | 费用(元) |
1 | 捷瑞厂房项目土地出让金 | 3,730,000.00 |
2 | 捷瑞厂房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费用 | 18,000.00 |
3 | 科技工业园厂房七工程设计 | 210,000.00 |
合计 | 3,958,000.00 |
(五)项目建设进度
1.项目前期工作
本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含预算、财审、勘察、物探、环评、供地手续、方案设计、施工图编制、审图、招投标等。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除由企石科技园负责办理的供地手续尚未完善以外,上述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见表2。
表2?企石科技园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 流程事项 | 申报时间 | 审批部门 | 批复时间 |
1 | 项目立项 | 2017年5月17日 | 镇重点工程办 | 2017年6月5日 |
2 | 新建厂房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 2017年5月24日 | 党政办 | 2017年8月22日 |
3 | 设立环保指标 | 2017年8月31日 | 市环保局 | 2017年9月15日 |
4 | 土地出让金请示镇政府 | 2017年9月11日 | 党政办 | 2017年9月27日 |
5 | 办理项目的前期服务的财审 | 2017年9月13日 | 镇财政分局 | 2017年10月12日 |
6 | 环评事宜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 2017年9月20日 | 党政办 | 2017年10月9日 |
7 | 土地出让金请示镇财政分局 | 2017年9月30日 | 镇财政分局 | 2017年10月13日 |
8 | 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均由代建单位完成 | 2017年10月18日 | 镇重点工程办 | 2018年6月8日 |
9 | 勘察单位确定 | 2017年11月13日 | 企石科技园 | 2017年11月28日 |
10 | 环评报告编制 | 2017年10月9日 | 市环保局 | 2017年11月27日 |
11 | 办理供地手续 | 2017年11月28日 | 国土分局 | 暂未取得国有土地证件 |
2.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招投标,同年6月8日正式开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1月4日,共计210天。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工程建设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屋面工程阶段、给排水安装阶段、弱电安装阶段,共包含23个分项工程。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阶段包含施工准备、打桩、验桩、基础承台建设、基础地梁建设、回填土方等5个分项工程,计划于8月2日完成,计划工期55天,占总工期的比例为26.19%。到7月底项目工期实际进行53天,工程计划进度应完成地基与基础工程阶段的96.36%。根据2018年7月监理月报显示,到7月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实际完成了地基与基础工程阶段的90%。
二、指标得分及分析
根据财政部、东莞市以及企石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工程建设类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建立了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等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评价小组依据佐证材料和现场访谈调研掌握的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捷瑞扩产项目进行了评分,该项目最终评分为63.66分,评价等级为“低”********6#_ftn1">[1]。具体得分情况见表3。
表3?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投入 | 15 | 14 | 93.33% | 项目决策 | 5 | 4 | 80.00% |
目标设置 | 6 | 6 | 100.00% | ||||
预算配置 | 4 | 4 | 100.00% | ||||
项目管理 | 25 | 15 | 60.00% | 建设准备 | 10 | 6 | 60.00% |
建设管理 | 15 | 9 | 60.00% | ||||
项目产出 | 40 | 19.66 | 49.15% | 预算执行 | 10 | 1.95 | 19.50% |
产出数量 | 5 | 1.11 | 22.20% | ||||
产出质量 | 20 | 16.6 | 83.00% | ||||
产出时效 | 5 | 0 | 0.00% | ||||
项目绩效 | 20 | 15 | 75.00% | 环境效益 | 5 | 3 | 60.00% |
可持续影响 | 15 | 12 | 80.00% | ||||
合计 | 100 | 63.66 | 63.66% |
(一)项目投入指标分析
项目投入指标具体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捷瑞扩产项目由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将项目纳入2017年次发达镇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提交东莞市政府获得批准。项目决策环节齐全,立项审批手续合规,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投资估算较为科学,分配结果合理。失分原因主要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完整。项目投入指标总分15分,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
(二)项目管理指标分析
项目管理指标具体评价项目资金保障情况、机构和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项目资金执行专账核算,按照资金使用单位的用款申请,资金保障足额到位;项目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失分原因:一是本项目采用委托代建方式,代建制度未完善,委托代建合同尚未签订,主体责任的界定无合同进行约束,不利于项目执行落实。二是项目报建手续尚未完善。三是代建单位未提供施工监理考核材料。四是自行采购项目,未形成询价比价议价的记录。五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项设计变更,但未提供变更材料。项目管理指标总分25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60.00%。
(三)项目产出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具体评价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投资控制。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少质量较高,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未发现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问题;工程材料质量有保障,监理工作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目标。失分原因:一是项目原定2018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建设单位未制定明确的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进度安排,根据施工合同,工程实际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项目延迟了近半年,截止2018年7月31日项目进度缓慢,项目预算执行率、产出数量和产出时效失分严重。二是未有材料体现监理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目标。三是工程建设质量未发现质量缺陷,但存在一般质量通病,如模板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间距不均、基础的钢筋保护不够、模板淋水不够、垂直偏差、桩间中心线和焊缝质量瑕疵。项目产出指标总分40分,评价得分19.66分,得分率49.15%。
(四)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具体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及减排效果、安全施工、项目保障措施。截止评价基准日,建设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件和投诉事件,监理提出的一些通病,施工单位均能按照要求整改。失分原因:一是未提供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材料,无法考察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无法准确判断施工排放的具体减排成效。二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进度慢,但施工单位未积极解决,影响后续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效果指标总分20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75.00%。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保障生产安全
镇重点工程办作为代建单位,每周组织例会,反复强调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要求,强调施工现场整齐堆放材料,设置外排栅安全网,拆模注意模板掉落,及时清理外排栅上的材料等。
监理单位通过巡视、旁站和检查施工现场,确保主要施工设备运转良好,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按期整改。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后向监理单位提出整改复查申请。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整改合格。根据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巡视记录材料和调研访谈,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良好,施工过程基本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截止评价基准日,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件,也未发生群众投诉事件。
(二)按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管控
一是东莞市企石镇规划管理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根据《企石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图初稿完成后,要重点论证各项技术处理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审图机构——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报告》(编号:DYZX********)显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上基本可行。截止2018年7月31日,已发生的设计变更是厂房地坪做法的设计变更,变更较小。
二是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工程进场材料采购。根据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月报和旁站监理记录表显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场材料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见证了取样、送检,对工地进行了平行检验、巡视,对重要部位施工进行了全过程旁站监理,检查了工程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根据2018年7月监理月报,工程施工累计实施投放253万,未提出工程进场材料存在质量问题。
三是镇重点工程办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基桩进行监测。根据7月2日工地会议纪要,由于施工现场土质原因,桩长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经试桩情况现场确定,基桩承载力需达到设计要求,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做检测。根据检测机构——广东科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基桩反射波法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广东科艺建设共产党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基桩高应变法试验检测报告》,基桩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根据质量监理周报,未提出工程建设存在质量缺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
根据本项目取得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及企石科技园出具的《捷瑞厂房建设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应于2018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截止2018年7月31日,按照项目工程建设计划投资量的完成情况测算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实际完成率为22.21%,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19.50%,项目建设施工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项目佐证材料和现场访谈调研的情况显示,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项目规划不到位,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未制定明确的项目进度安排和预算执行进度安排,存在项目规划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报建手续尚未完善,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完成办理,拖慢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导致项目实际未能按期完成。
根据企石科技园出具的《捷瑞厂房建设进度情况说明》,工地手续未完成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地块规划红线进行了调整,影响了土地流转进度,东莞市企石镇规划管理所于2017年12月25日出具《关于东莞市企石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捷瑞五金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的规划证明》(企规函〔2017〕8号);二是本项目已缴交土地出让金,但镇内同一批次的部分土地未缴交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尚未出具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是受园区内原有一座厂房未完善相关土地手续的影响,本项目未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尚未签订
镇重点工程办已于2017年10月份开始实施项目代建工作,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应于项目施工前与代建单位镇重点工程办协商并确定好相关细节,但截止评价基准日,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仍未签订。
根据企石镇《镇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年第5期),2018年6月6日镇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会议,会议同意《东莞市企石镇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项目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因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对委托代建合同的部分条款有争议,委托代建合同尚未正式签订,不利于项目的开展。
(三)项目施工人员保障和物资保障有待加强
根据《工地会议纪要》和《监理月报》,截止2018年7月31日,工程施工进度比计划慢。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天气情况影响施工,根据监理日记,从6月8日开工,因雨天停工约11天;二是工程施工人员配置不足,以及周转物资不足以满足计划进度的要求。针对工程进度问题,监理单位在6月和7月监理月报均有指出,并提出建议增加人员和周转材料。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时,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将采取系列措施进行赶工,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但从监理材料反映,施工单位仍未能很好解决施工进度问题。
(四)部分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材料未提供,项目质量难以保障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勘察、环评等购买服务项目单项费用均低于50万,根据《企石镇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要求,东莞市有对应预选供应商库的,可以从预选供应商库按派单方式确定,不再进行公开招投标。此次评价发现,本项目除监理机构和设计机构从东莞市预选供应商库采购外,其余采取自行采购的服务项目均未提供采购过程材料,评价小组未掌握相应采购项目不少于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无法了解自行采购过程中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也难以保障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
(五)施工减排工作未有效落实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市企石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捷瑞五金塑料配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的要求,建设期间须做好扬尘控制、噪声防治、施工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及绿化工作,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现场安全监理巡视记录表,现场存在无围挡的情况,经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后施工单位能够做出整改,对扬尘防治有一定的保障。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无法提供体现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材料,也无法提供控制噪声排放、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材料。
(六)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出现错误,资料审核不严谨
一是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向镇政府提交的《企石镇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新建厂房的请示》文件数据有误。文件显示,计划新建厂房的长度60m,宽度40m,但占地面积显示为5000m2。
二是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向东莞市企石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组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文件数据有误。文件填制的工程造价为2,471万元,与项目实际不符。
五、相关建议
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或不足,为帮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建议如下。
(一)合理编制进度安排,加强项目规划管理
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善工程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做好项目规划,合理编制进度安排,按照规划完成进度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进展情况。
(二)尽快签订代建合同,明确主体责任
建议建设单位企石科技园加强与代建单位镇重点工程办的沟通协调,尽快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在合同大框架的约束下,建立稳定、高效的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和沟通协商机制,以积极的态度共同面对和解决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保障工程进度
建议代建单位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合理安排工程材料采购和资金支出,保障周转材料及时、有效供给,确保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对于因物价的异常波动导致施工成本超支的问题,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应积极与施工方磋商,制定相关预案,以保障后续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供给。
(四)规范第三方服务采购,保障项目质量
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没有预选供应商库,为确定最优供应商、保障采购质量和经济效益,购买方应履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成立询价小组,向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询价小组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购买方应留存该自行采购的过程材料。
(五)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落实施工减排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环保设施并投入使用。二是施工过程注意减排,按照环保要求,做好扬尘控制、噪声防治、施工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及绿化工作。三是建立定期检查监测制度,定期对施工排放进行检测,确保减排成效。
附件: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东莞捷瑞精密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评分 |
项目投入 | 15 | 项目决策 | 5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开展了可行性研究;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了规划方案。 | 1、项目符合有关政策,得1分; 2、项目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得1分; 3、根据需要制定了项目规划方案,科学合理,得1分。 | 1、符合东莞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得1分; 2、项目单位未提供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此项不得分; 3、项目投资规划、规模科学合理,得1分。 | 2 |
决策程序 | 2 | 决策环节是否齐全,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合规。 | 决策程序合规,得2分。 | 决策程序合规。 | 2 | ||||
目标设置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1、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符合东莞(企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1分; 2、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得1分; 3、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得1分。 | 1、符合企石镇产业发展规划,得1分; 2、符合东莞市企石科技工业园的发展规划,得1分; 3、与东莞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资金池的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得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1、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的具体绩效指标,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定性分级分档的形式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得1分。 2、目标符合客观实际,并明确了期限。得1分。 3、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得1分。 | 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新建厂房一套,明确了建设规模、投资、投资期限等,目标效益包括创税、促进就业等方面均有测算数据。 | 3 | ||||
预算配置 | 4 | 投资估算 | 2 | 投资估算是否真实、科学、精确,估算依据是否明确、充分、合理。 | 1、投资估算的依据明确,计算过程详细具体,得1分; 2、投资估算的影响因素充分考虑,估算精度满足项目决策的要求,得1分。 | 计划投资2030万,按照建筑面积进行估算,充分考虑了建筑费用、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估算精度满足项目决策的要求。 | 2 | ||
分配结果 | 2 | 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投资估算。 | 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投资计划,得2分。 | 工程建设中标价和前期服务费用均未超出财审核准的预算范围。 | 2 | ||||
项目管理 | 25 | 建设准备 | 10 | 组织机构 | 3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针对项目建立专职统筹、协调管理机构,得1分; 2、明确项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主体职责清晰、明确,得2分;主体职责不够清晰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 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开展,重大问题报镇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项目执行代建制度,明确了住建局(企石镇重点工程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但是目前代建合同仍未签订,主体责任的界定尚无合同的约束。酌情扣1分。 | 2 |
制度建设 | 3 | 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得3分。 | 相关制度包括《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企石镇财政管理办法》《企石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代建制度尚未完善,扣1分。 | 2 | ||||
报建手续 | 2 | 考察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完整。 | 项目单位完善工程报建手续,得2分。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厂房建设进度情况说明,该建设用地的报建手续未完善。 | 0 | ||||
工程设计和概算 | 2 | 是否根据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 | 有进行并确定了工程设计和概算,有经过专家评审,得2分。 | 完成了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了概算书。有图纸会审材料,施工图有专业机构进行审查。 | 2 | ||||
建设管理 | 15 | 组织实施 | 5 |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审核、跟踪、监控及评估等,过程材料完整,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截止2018年7月31日,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仍未签订,工程报建手续未完善,项目进度滞后,扣4分。 | 1 | ||
资金管理 | 5 | 考察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何。 | 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专账核算,得1分; 2、资金足额到位,得1分; 3、资金使用规范,得3分。 | 实行专账核算,工程用款执行严格审批,批准后,资金由财政直接拨到用款单位,并未经过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账户。用款单位填制用款审批表,经批准后,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 5 | ||||
采购管理 | 3 | 考察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将相关工程、材料设备和建设服务全部纳入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范围,得3分。 | 相关工程、材料设备和建设服务全部纳入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范围,但是项目前期50万以下的采购服务项目,东莞市有预选供应商库的从库里按派单方式确定,其余无预选供应商库的采购服务未形成询价比价议价的记录。酌情扣1分。 | 2 | ||||
设计变更管理 | 2 | 考察是否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变更方案是否合理。 | 未出现变更,得2分;出现变更,严格履行变更制度,材料完整,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根据工地会议纪要,施工过程中厂房地坪做法图纸与合同清单不符;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厂房地坪需要做设计变更。项目单位未提供变更材料。此项扣1分。 | 1 | ||||
项目产出 | 40 | 预算执行 | 10 | 预算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下达预算数×100%。 | 得分=10×预算执行率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厂房建设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原定于2018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2018年7月31日,项目单位申报且财政已支付的预算支出为395.8万元,预算执行率约19.50%。得分=10×19.50%=1.95分。 | 1.95 |
产出数量 | 5 | 建设规模 | 5 | 考察建设进度。 | 得分=5×工程进度完成率。 | 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投资完成量的占比计算。根据监理单位(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6-7月的监理月报,完成的计划投资量为185+(246-185)×90%=239.9万元,占施工合同总价********.72元的比例约22.21%。得分=5×22.21%≈1.11分。 | 1.11 | ||
产出质量 | 20 | 设计方案质量 | 4 | 考察是否按照项目质量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 从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方案质量合格,得4分。若设计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变更过多,则此项不得分。 |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报告》(编号:DYZX********),审查结论为:经复核,认为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上基本可行。目前已发生的设计变更是厂房地坪做法的设计变更,变更较小。 | 4 | ||
工程材料质量 | 4 | 考察工程材料采购对项目质量的影响。 | 工程材料满足项目质量要求,得4分。存在一项材料不达标,扣0.5分。 | 6-7月监理月报均未提出工程材料的质量问题。根据质量监理周报,也未发现工程材料质量问题。 | 4 | ||||
监理工作质量 | 4 | 考察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 1、监理人员符合项目规定的资质要求,得1分。 2、监理工作范围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得1分。 3、项目监理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得2分。 | 有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具备资质证书,监理人员符合项目规定的资质要求。未有材料体现监理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目标,此项扣1分。 | 3 | ||||
建设质量 | 8 | 考察建设质量是否达标。 | 建设质量达到绩效目标,得8分。存在不达标,不得分。 | 目前建设质量测试主要是基桩测试,根据《基桩反射波法试验检测报告》和《基桩高应变法试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 | 5.6 | ||||
产出时效 | 5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5 | 考察项目完成及时率。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 完成及时率≤0,得5分; 0<完成及时率≤10%,得4分; 10%≤完成及时率≤20%,得2分; 完成及时率>20%,不得分。 | 项目单位未制定明确的项目进度时间节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厂房建设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原定于2018年7月(约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但项目报建手续仍未完成,按照施工合同,项目完成期为2019年1月1日(推迟了约半年)。完成及时率约50%。 | 0 | ||
项目效果 | 20 | 环境效益 | 5 | 减排效果 | 5 | 考察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施工期间噪音、污水、扬尘、固体垃圾是否得到有效减排处理。 | 1、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且正常投入使用,减排处理效果好,得5分。 2、有群众投诉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的,每宗投诉扣1分,最多扣5分。 | 1、没有材料能体现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根据现场安全监理巡视记录表,扬尘防治效果有保障;没有材料能体现噪声排放、施工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此项酌情扣2分。 | 3 |
可持续影响 | 15 | 安全施工 | 8 | 考察工程安全施工问题。 | 没有出现安全问题,或出现安全问题能及时整改,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得8分;出现安全问题未整改的,每项扣2分,此项扣完为止;出现安全问题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不得分。 | 每周例会强调安全生产问题,根据现场安全监理巡视记录表,未发生安全事件。 | 8 | ||
项目保障措施 | 7 | 考察是否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保障项目完工。 | 建设过程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得7分;建设过程总结出了重要的问题,无改进措施,不得分;提出了改进措施,根据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的保障程度,酌情评分。 | 对比施工合同,工程建设进度慢的问题,监理单位提出了简单的建议,但施工单位未积极解决,影响后续项目完成时间。此项扣3分。 | 4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63.66 |
********6#_ftnref1">[1]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东财〔2018〕112号),评价档次具体分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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