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雅中学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人货两用电梯合同公告

长沙市南雅中学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人货两用电梯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9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南雅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南方电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人货两用电梯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9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无机房电梯电梯1、载重量(kg):≥800kg2、最低速度(m/s)≥1 (m/s)3、楼层(层)/停靠站数(站):2层4、提升高度:5m5、基坑深度:1.7m6、井道尺寸(净空尺寸):≥2m * 2 m 井道壁采用可视钢化玻璃7、轿厢尺寸:内尺寸1.4m * 1.35m 8、顶层高度: 4.4m6、门洞预留尺寸: 1100mm宽*2200mm高10、电梯开门尺寸:800 mm ,双开门注:带消防功能;消防,五方通话,304发纹不锈钢轿厢, 每层304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及厅门11、电梯轿厢不做三面观光,管道井要三面外挂玻璃1185500
2井道基础改造电梯安装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包括挖土方、桩、井的砌筑、模板等措施项目135000
3井道装饰改造电梯安装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包括钢结构井道、排水、脚手架、电源三面深色观光玻璃等所有工作175000
 合计金额小写: 295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群控组名

梯名

型号

技术规格

台量

设备单价

(元/台)

安装与土建

单价

(元/台)

小计

1

1#

无机房

客梯

美迪斯

EG系列

速度:

1.0米/秒

1

120000

65500

185500

载重:

800公斤

层/站/门:

2层/2站/2门

提升高度:

5米

2

井道基础改造


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

包括挖土方、桩、井的砌筑、模板等措施项目

按图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1

-

-

35000

3

井道装饰改造


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

包括钢结构井道、排水、脚手架、电源三面深色观光玻璃等所有工作

按图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1

-

-

75000

合计

1

295500

178000

295500

合计(大写):贰拾玖万伍仟伍佰整

1.1 以上价格包含电梯设备、运输、卸货、开工、脚手架、安装、调试、验收及1年的日常维保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承担其它费用,以上安装价格含土建整改及土建配套费。

1.2本合同总价已包括设备销售及安装应交纳的增值税。电梯设备13%,安装服务与土建施工3%

1.3电梯制作商为:美迪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4整机保修不少于2年(含贰年的日常保养)。

1.5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1.6 安装与土建井道基础与装饰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率)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78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电梯及配件的运输费、保险费含在设备与安装价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6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29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个月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7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2年满后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沙市侯家塘支行(湖南南方电梯有限公司:********653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使用许可。

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和免费上门服务。


5、运行保证

5.1免费保养(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30个月或货物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包括免费保养(修)期间年检费用)。

5.2在免费保养(修)期,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设备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5.3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安装、调试,维保,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设备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养(修)的责任及费用。

5.4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后于保修期满前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

5.5如果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通知乙方。甲方应加强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清单:(电梯采用无机房设计)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

1

无机房电梯

1、载重量(kg):≥800kg

2、最低速度(m/s)≥1 (m/s)

3、楼层(层)/停靠站数(站):2层

4、提升高度:5m

5、基坑深度:1.7m

6、井道尺寸(净空尺寸):≥2m * 2 m

井道壁采用可视钢化玻璃

7、轿厢尺寸:内尺寸1.4m * 1.35m

8、顶层高度: 4.4m

6、门洞预留尺寸: 1100mm宽*2200mm高

10、电梯开门尺寸:800 mm ,双开门

注:带消防功能;消防,五方通话,304发纹不锈钢轿厢, 每层304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及厅门

11、电梯轿厢不做三面观光,管道井要三面外挂玻璃

1

-

2

井道基础改造

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

包括挖土方、桩、井的砌筑、模板等措施项目

按图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1

-

3

井道装饰改造

与无机房电梯配套的土建(三面观光井道)

包括钢结构井道、排水、脚手架、电源三面深色观光玻璃等所有工作

按图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1

-

电梯装饰要求:

轿厢前壁材质:304发纹不锈钢

轿厢侧壁材质:304发纹不锈钢边框

轿厢后壁材质:304发纹不锈钢

轿门材质:304发纹不锈钢

轿厢吊顶:LED照明, 两侧通风

轿厢地面:大理石地板

轿厢扶手:无

门套类型:大门套

厅门材质:304发纹不锈钢

门套材质:发纹不锈钢

电梯功能要求:

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

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超载保护功能

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动行次数显示功能

光幕保护功能

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

警铃报警功能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电动机过载保护功能

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反向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

层高自测定功能

超载报警功能

开门异常自运选层功能

超动补偿功能

底坑对讲通讯功能

对讲机通迅功能

泊梯功能

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测功能

厅外检修显示功能

门过载保护功能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功能

电梯服务支援系统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

门停止运行功能

机房调试操作功能

消防迫降功能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

微动平层功能

高效运行控制功能

抗电磁干扰功能

消防员专用功能

五方通话功能

预留音频电缆

防捣乱功能


2.电梯系统要求:

要求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一线电梯厂家产品,质量上乘,采用最新的微电脑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技术,使电梯具有高运行效率和舒适平稳的驱动性能,具有节能和便于维修保养的故障诊断等系统。全部各型号电梯应有配电柜,在火灾报警时应能响应消防联动,迫降到首层并反馈信号。


3.电梯性能要求:

3.1电源: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

3.2 噪声:(参考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电梯技术条件》)

(1) 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 dB

(2) 开关噪声≤65 dB

(3) 机房噪声≤80dB

3.3故障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电梯在交付使用后的年平均故障次数(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更换不计入故障)

3.4电梯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

3.5电梯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秒。

3.6 在开关门噪声≤55dB时,开、关门时间:提前开门方式时,开门时间应≤1秒、关门时间≤3秒。

3.7平层精度:±5mm范围内(含±5mm)。

3.8载荷类型:轿厢集中载荷不小于80%的额定载荷。

4.主要部件配置:

序号

项目

相关要求

1

整机

1)平层精度:±5 mm

2)运行噪音: 轿厢内噪音≤55dB,机房内噪音≤80dB,开关门噪音≤65dB

3)称重装置类型、精度:电子连续称重装置,精度≤1%

4)起制动加速度:0.75~1m/s2可调,最大≤1.5 m/s2

5)轿箱所有不锈钢板均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

2

曳引机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技术,原厂原品牌

3

控制柜总成

主板、32位电脑主板技术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变频器、主板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

4

轿厢天花侧壁及踢脚板

天花造型要求美观大方并附图;轿厢侧壁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少于1.2mm),踢脚板采用钢板

5

轿厢门

304发纹不锈钢加钢板双扇中分门(厚度不少于1.2mm)

6

门套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不少于1.2mm)

7

轿厢地板

电梯专用耐磨、大理石地板(无辐射),色彩花纹招标方选定

8

候梯厅厅门

厅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加钢板双扇中分门(厚度不少于1.2mm)

9

厅门坎及轿厢门坎

高强度铝合金

10

门机系统总成

智能化32位微机控制变频无连杆门机系统,原厂原品牌产品

11

电梯控制系统

32位微机控制,交流变压变频(VVVF)驱动系统,原厂原品牌产品

12

轿厢内操作装置

在右侧前轿壁上配置操纵盘,包括:选层按钮、开、关门按钮、应急报警按钮及相应对讲装置;其按钮为不锈钢材料、附轻触式应答灯,运行方向箭头指示器;数字式轿厢位置显示器。

13

轿厢顶装饰及照明

吊顶天花:嵌入式照明、两侧通风装置、应急照明装置。轿箱内LED照明

14

电缆线

采用电梯专用电缆,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15

门保护

红外线光幕门保护,光束≥158束

16

限速器

符合国家标准,采用离心式限速器。要求原厂原品牌

17

缓冲器

符合国家标准,采用液压式缓冲器(1.0m/s采用聚氨脂)。

18

安全钳

符合国家标准,采用渐进式安全钳。要求原厂原品牌

16

显示器

符合国家标准,侯梯厅、桥箱内均采用点阵式数字显示器.

20

钢丝绳

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的钢丝绳,国内优质产品,其安全储备系数≥12,并提供使用寿命。

21

导轨(轿厢导轨)

T型实心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符合标准

22

对重装置

对重架要求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得采用工业废料,符合环保要求。

23

门锁装置

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基层。

24

井道照明

要求每部电梯井道设低压照明装置。安装要求符合国家规范。

25

井道内固定件

要求其零部件结构合理,牢固耐用,抗锈蚀能力强。

26

驱动方式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

27

信号传输方式

数字串行通信

28

变频器

生产厂家专用变频器

26

称重装置

线性连续式高精度称量传感器

30

轿厢正常照明

在轿厢地面测为50lux

31

轿厢应急照明电源

60分钟照明用电

32

厅门召唤及厅讯号指示

304发纹不锈钢材料,其按钮为不锈钢材料、附轻触式应答灯。每台各层厅站处配置:运行方向箭头指示器;数字式轿厢位置显示器。

33

电梯层门处井道内牛腿

厂家配套钢牛腿(与设计单位协商预留、预埋)

34

机房

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布置。

35

空调

1P冷空调

如有未列详尽部分请按投标人所投产品标准配置执行。


钢结构参数要求部分:

2层站、无机房三面观光,井道尺寸:≥宽2000*深2000mm,基坑尺寸:≥宽2000*深2000*高1700mm,钢结构立柱:150*150*5mm方管、横梁120*80*4mm方管,钢材均为Q235B国标,玻璃为三面6+6mm夹胶镀膜钢化玻璃,为卡槽式玻璃幕墙形式,门套采用不锈钢大门套。

电梯钢结构井道、装饰需与招标要求的电梯配置相配套,且无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设备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6.1甲方责任

6.1.1在设备进场安装后,非因乙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6.1.2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6.1.3在电梯安装进场前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220v)至电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6.1.4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6.1.5 负责提供电(扶)梯卸货、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设备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设备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通路的地方。

6.1.6 安装进场前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临时电源,此电源需提供到电梯机房内,无机房电梯需提供到最顶层电梯厅门口。

6.1.7 根据政府规定要求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

6.1.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梯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确保乙方免受由此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害。

6.1.9 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保卫和看管。

6.2 乙方责任

6.2.1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6.2.2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果因甲方原因而无法进场安装,则设备看管责任不由乙方承担。

6.2.3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乙方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6.2.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6.2.5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6.2.6乙方应规范管理现场施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6.2.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6.2.8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6.2.9配合甲方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6.2.10 乙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GB7588-2003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

6.2.11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6、甲乙双方负责费用清单(如此条款与上述甲方、乙方责任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1)负责电扶梯主要零部件现场起吊工作 □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2)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 □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限于卸货点到存储地点距离小于50M的情况)

(3)负责二次搬运 □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限于卸货点到存储地点的距离小于50M的情况)

(4)脚手架安装:以下AB两项,只能二选一:

(A)提供符合电梯安装标准的脚手架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B)乙方负责采用符合标准的无脚手架安装工艺 ■乙方负责

(5)提供符合要求固定的防盗防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6)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7)提供符合要求的厅门护栏 □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8)负责水电费用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9)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总包土建配合费 □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10)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费用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1)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线(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线(220v)至电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合同变更和违约

7.1如果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则其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

7.2 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设备金额5‰/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超过交货期或付款日60 天,违约方仍然不能履行提货或付款义务的,视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违约方应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进一步赔偿守约方损失。

7.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全部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单方解除部分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解除部分合同金额5 %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选择是否履行未解除部分的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2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3、其他

13.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如由于任何原因,甲方需要变更目的地,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交货。乙方行使这一决定权并不构成违约。如甲方单方面变更目的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3.3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设备由乙方代理厂家生产。

13.4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

13.5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在本合同签订后6 个月内,甲方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解除部分合同金额5 %的违约金。

13.7若实际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签订后一年的,乙方保留调整价格和/或技术条款的权利。

13.8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3.9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

13.10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支付总包土建配合费的,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本合同所定金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13.1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时,乙方有权顺延工期。

13.1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本合同已有和可能将有的补充/变更协议仅需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生效。乙方的任何承诺等必须加盖乙方公章后才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13.13在本合同第13.12条所述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上签字或盖章的任何个人、其他公司、组织或分支机构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视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书面(需加盖公章)明确授权。

13.14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项权利,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另外行使这项权利。

13.15通知和送达:

双方在此明确本合同项下各自的通信地址及其他通讯信息如下(电子邮箱),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履行相关任何通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之间通信或任何源自司法机关的文书),一经向以下地址或电子邮箱送达即视为向其有效送达:

致乙方:湖南南方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377号中扬大厦11楼

电子邮件:HNNFDT@163.COM

收件人:马佳

致甲方:长沙市南雅中学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78号

电子邮件:

收件人:王征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信地址或信息时,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或任何司法机关向原通信地址或按原通信信息发送的任何通讯应被视作有效送达。

13.16本合同替代之前双方所有的往来函件、协议等,本合同为双方履行的全部依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78号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128号中扬大厦1109、1110、1111、1117房
法定代理人:王旭法定代理人:邱勇
委托代理人:王征委托代理人:马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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